
九月二十九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帶金融業界考察北部都會區,包括河套香港園區、古洞北同洪水橋/厦村。佢話,財庫局正聯同金管局研究,喺現行銀行資本要求框架入面,增加園區公司、資助大學等政府關聯機構嘅融資彈性。保險業基建投資嘅資本優惠,就預定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實施。銀行嗰部分仲研究緊,唔係已經公布咗政府擔保或者新貸款條款。政府想引入市場資金,加快北都建設。但我認為,首先要答嘅唔係借到幾多錢,而係幾時開始有收入、靠乜還本付息。成立一間公司,可以改變借款人個名,唔會自動變出現金流。
按我對北都長期建設規模嘅估算,呢個可能係大約三萬億元、橫跨三十年嘅工程。呢個係我提出嘅估算,唔係政府公布嘅完整總預算,計咗邊啲項目、用邊一年嘅價格去計,仲要核對。三萬億元除三十年,平均每年一千億元。如果未計融資利息、部分通脹同額外營運開支,每年嘅負擔就可能更高,而且工程高峰期嘅開支,唔會平均攤開。通脹如果已經計咗,就唔可以再計多次。呢個規模,唔係政府可以輕輕鬆鬆用現有財政收入負擔。政府仲要畀錢做醫療、教育、福利同其他工程,唔可能將所有收入都擺晒落北都。政府二零二六/二七年度,全港基本工程預算大約一千二百八十億元;北都按三萬億估算,平均每年一千億元,已經接近呢個量級。不過,北都整體投資同政府工程開支計嘅範圍唔同,唔可以當成全部都由庫房埋單。政府其實已經借緊錢。預算案提出,未來五年,每年發行一千六百至二千二百億元債券,大約一半用嚟再融資,即係接續原有債務。呢啲係政府整體發債安排,唔係全部投落北都。所以,問題唔係應唔應該講融資,而係借幾多、私人出幾多、政府承擔幾多,有冇一份大家睇得明嘅總帳。
機場三跑就可以攞嚟比較。三跑原定預算大約一千四百一十五億元,資金來自機管局保留嘅營運盈餘、向離港旅客收取嘅機場建設費,同埋銀行貸款及發債。機管局管理緊一個已經有業務、有收費渠道、有營運紀錄嘅機場,借錢畀佢嘅人,有實際資料去判斷佢還唔還得起。機管局亦曾經話,三跑融資唔需要政府提供財務擔保。咁政府係咪完全冇付出呢?又唔係。機管局將盈餘留低起三跑,政府就少收咗股息。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機管局恢復派息十三億元,係自二零一四/一五年度之後第一次。機場亦試過因為疫情蝕錢,唔係一定年年賺。不過,佢有現成嘅收入基礎,同一個仲未建立穩定收入嘅新園區,財務條件明顯唔同。
北都如果成立管理公司或者園區公司借錢,我就要問:間公司嘅收入邊度嚟?租金幾時先收到?出租率要幾高,先夠還利息?賣地係一次性收入,唔可以當成長期都有嘅租金。話將來有企業進駐,亦唔等於而家已經簽咗租約。經濟效益可以令香港受惠,但唔會自動變成借款公司戶口入面嘅錢。新項目未有收入,唔代表一定借唔到錢,但要有可信嘅未來收入、抵押,或者股東支持。如果呢啲都唔夠,銀行憑乜借畀你?最後就好容易要靠政府擔保、政府注資,或者長期補貼。而家未公布全面擔保,唔可以當成已經落實;但還款來源薄弱呢個問題,亦唔可以講句「市場力量」就帶過。
利息幾高,亦要睇你嘅信用。政府有稅收,同埋整體財政資源;新公司如果收入唔確定、資產又難變現,靠自己嘅信用去借錢,就可能弱過政府。比較同一種貨幣、同一年期、同一還款優先次序嘅借款,貸款人一般會要求較高嘅風險溢價。債券如果唔容易買賣,亦可能令借款成本更高。我舉個假設例子:借一千億元,息率高一個百分點,每年就多十億元利息。呢個唔係小數目。不過,呢個只係示例,唔係北都實際借款報價。如果政府提供全面而有效嘅擔保,筆債嘅信用可以提高,同政府借款嘅息差亦可能收窄。未有實際評級同報價,就唔可以武斷話一定差幾多個級、一定貴幾多。但咁就返到原來嗰條問題:既然主要靠政府信用,點解唔直接同政府發債比較?經公司借錢,多出嚟嘅利息、安排費同管理成本,究竟換到啲乜?
政府擔保同政府直接借錢,法律上唔係完全一樣。擔保係一項有條件先要履行嘅責任,但一旦觸發,公帑就可能要畀錢。政府今日少出現金,唔等於將來少埋單。如果私人真係承擔工程超支、延誤同營運虧損,畀佢額外回報,可以有理由。但如果政府包底,私人主要負責收息,就唔可以話風險已經交咗畀市場。比較公司借款同政府直接發債,要用同一金額、同一年期,睇清楚總成本同責任,先知邊個安排值得做。
北都有發展藍圖,亦有分項工程,唔可以話完全冇規劃。我批評嘅係,融資宣傳未交代一份包括全期成本、收入、債務、擔保同補貼嘅完整財務總帳。尤其一個可能橫跨三十年、涉及萬億元嘅發展,一定要講埋唔順利嗰陣點算:收入遲幾年先有、成本升幾成,邊個補錢?政府責任有冇上限?如果成立公司只係令政府帳面少咗直接借款,最終責任仍然落返庫房,仲要畀額外成本,咁就係聰明笨伯:個架構複雜咗,個負擔冇減少。講到政府好似少咗責任,但實際上仲係政府埋單,咁就係掩耳盜鈴。
我反對嘅唔係借錢起公共建設,而係未交代靠乜還款、邊個承擔風險,就將融資當成解決方案。融資公司唔會變出還款收入。借到錢只係開始;還唔起嗰日邊個埋單,先係市民要知道嘅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