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斬人悲劇:一宗完全冇必要嘅生命損失 香港制度點解冇辦法及早降溫?
黃大仙斬人悲劇:一宗完全冇必要嘅生命損失 香港制度點解冇辦法及早降溫?

黃大仙上邨呢宗事件,我睇完最大嘅感覺,其實唔係憤怒,而係非常惋惜。一個人死亡,一個25歲年輕人受重傷。兩個本來只係住喺樓上樓下嘅香港人,一段鄰里矛盾,最後竟然發展成咁大嘅悲劇。我最難過嘅地方係,呢種生命損失,本來係完全冇必要嘅。

 

事情發生喺8月8日朝早。警方表示,黃大仙上邨昭善樓一名25歲男子喺升降機內遭一名46歲、住喺樓下一層嘅男子持刀襲擊;46歲男子之後從高處墮下死亡。警方將案件列作企圖謀殺及自殺處理。警方初步調查亦確認,兩個單位過往涉及噪音投訴。

 

而家最值得留意嘅一個事實係,房屋署已經證實,死者屬於特別需要照顧人士。房署較早前將個案轉介社署跟進及評估,經社署推薦之後,房署今年6月已經批准佢邨內調遷,但去到8月8日出事嗰日,仍然等緊合適單位編配。呢個唔係傳聞,係房署自己確認嘅。

 

但我一定要公平講埋房署一邊。房署表示,死者曾經投訴樓上單位狗隻發出噪音,而樓上戶主係獲批准飼養伴侶犬。房署收到投訴之後曾經多次突擊巡查,但都冇聽到狗吠或者發現噪音滋擾,附近亦冇其他住戶提出同類投訴。警方紀錄方面,就有去年11月一次相關報案,當時經警方調停之後和平解決。

 

所以我唔贊成而家就話:「房署如果早兩個月派樓,今次一定冇事。」呢句說話我哋冇證據。我哋更加唔應該事後見到發生咗咁嚴重嘅事,就倒轉頭假設所有部門一早已經應該知道會有人斬人。呢個唔公平,亦唔科學。

 

但另一邊亦唔可以一句「按機制處理」就完。因為既然個案已經去到社署評估,社署更加正式推薦調遷,房署亦已經批准,咁我認為房署最少有責任交代一條完整時間線:究竟幾時開始求助?幾時轉介社署?社署評估咗幾耐?6月邊一日正式批准?批准之後點樣配對單位?期間有冇重新覆核?我唔係未審先判房署失職。我只係話,冇呢條時間線,我哋根本冇辦法知道有冇一個本來可以介入嘅窗口被錯過咗。而我覺得今次事件,其實帶出三個比單純「噪音投訴」更加深層次嘅香港問題。

 

第一個係公屋嘅流動性。如果你住私人樓、租私人樓,同鄰居關係惡化到完全冇辦法相處,最後仲有一個非常痛苦但存在嘅辦法:搬。當然,香港搬屋非常貴,未必人人負擔得到。但起碼決定權某程度上仍然喺自己手上。

 

公屋居民就完全唔同。我要講準確啲,公屋唔係「唔准搬」。房委會本身有唔同調遷機制,特殊原因亦可以申請調遷。問題係,你唔可以自己今日決定同樓上相處唔到,聽日就租另一間公屋。你需要申請、評估、批准,再等政府有合適單位編配。

 

所以公屋有一個我哋平時好少討論嘅制度代價。佢最大嘅優點係穩定、租金低、有居住保障;但相反,住戶嘅流動性亦低。如果兩戶人已經去到水火不容,大家又冇能力自行搬走,結果係乜嘢?大家仍然每日住喺樓上樓下。搭同一部𨋢,行同一條走廊,每日都知道對方喺自己頭頂或者腳底。小小嘅矛盾可以日日重複。

 

所以我覺得,今次應該令房署重新諗一個問題:我哋評價公屋制度,唔應該淨係睇起幾多樓、輪候幾多年、人均住幾多呎,仲要睇一樣嘢——居住流動效率。當一個家庭嘅環境已經改變,甚至鄰里關係惡化到無法共處,政府究竟有幾快能力將佢重新配置?呢個其實係公共資源管理問題。

 

第二個問題,我覺得更加重要。就係當一宗普通鄰里糾紛開始升級,究竟有冇一個人負責睇成幅圖?今次其實已經有幾個政府系統接觸過個案。屋邨辦事處處理噪音投訴,房署處理調遷,社署做過跟進同評估,警方亦曾經因為鄰里問題到場。

 

問題係:有冇一個人將全部資料放埋一齊睇?房署睇到嘅可能係:「巡查冇聽到狗叫。」警方睇到嘅可能係:「上一次調解之後雙方和平解決。」社署睇到嘅可能係:「呢個人有特殊需要,適合推薦調遷。」每一個部門寫喺自己份報告上面嘅嘢,都可能完全正確。但如果冇一個人問:「呢兩戶人嘅關係係咪愈來愈惡化?」咁成幅圖就可能冇人睇到。呢個係我最擔心嘅。每一個部門都可以完成咗自己份工作,但成件事最後仍然可以冇人負責睇到尾。當然,我更加唔贊成一見到有人接受精神健康或者社會服務,就立即將佢同暴力掛鈎。絕大部分有精神健康需要嘅人都唔會傷害其他人,呢條界線一定要守住。但風險評估係另一回事。

 

如果一宗衝突反覆出現,情緒愈來愈激烈,甚至已經牽涉警方、房署、社署,專業人員應該評估嘅唔止係「有冇噪音」,仲應該包括有冇明確威嚇、有冇自傷或者傷人風險、有冇心理危機,以及係咪需要將雙方物理上分開。今次有冇做過呢種跨部門風險評估?目前公開資料仲答唔到。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該答。

 

第三個問題,就更加令我擔心香港。香港人生活得開唔開心?呢樣嘢以前好容易變成主觀感覺:大家成日話香港壓力大、生活節奏太快、日日趕時間。但而家其實有一個比較客觀嘅國際指標。2026年《世界幸福報告》,香港生活評價得5.569分,全球排第90。呢個指標唔係問你今日笑咗幾多次,而係問人對自己整體人生嘅評價,所以某程度上反映一個地方居民長期嘅生活滿意程度。我覺得香港最令人感慨嘅,就係幾樣嘢擺埋一齊睇。香港係世界最長壽嘅地方之一。2025年最新暫定數字,男性出生時平均預期壽命83.3歲,女性88.7歲。

 

香港人又一向好重視教育。我唔會用嗰啲有爭議嘅「世界IQ排行榜」話香港人世界第一,但OECD最新一輪PISA,香港學生數學、閱讀、科學三方面都高過OECD平均,學習表現確實係國際前列。所以香港出現一個好奇怪、亦好令人心痛嘅反差:香港人好長命,好醒目,但唔開心。點解?我相信其中一個好重要嘅原因,就係香港生活壓力實在太大,節奏實在太急。

 

香港人由細開始讀書就競爭,出嚟做嘢又競爭。返工趕時間,搭車趕時間,食飯趕時間,做生意趕時間,連放工返到屋企,手機都仍然不停有訊息。大家長期都係處於一種「唔可以停」嘅狀態。而屋企本來應該係一個人最後可以休息、可以降溫嘅地方。但香港住得密。如果你返到屋企,樓上樓下又有一段長期解決唔到嘅矛盾,咁你連最後一個可以離開壓力嘅空間都冇。

 

我唔係話香港幸福指數低,所以今次有人斬人。呢個因果關係完全冇證據,我一定唔會咁講。但我會問另一個問題:當一個城市嘅人本身已經活得好緊張、好急、生活滿意程度又偏低,制度有冇足夠嘅「降溫能力」?當兩家人已經相處唔到,有冇辦法早啲分開?當一個人情緒開始去到危險水平,有冇人睇得到?當房署、警方、社署全部都接觸過同一宗事件,有冇一個人真正負責由頭跟到尾?

 

呢三樣,我覺得先係今次事件最值得香港反省嘅地方。我唔想借一宗悲劇去鬧政府。更加唔想利用一個死者或者一個傷者去證明一套政治立場。我只係真係覺得好可惜。香港唔係一個落後城市。我哋有非常成熟嘅政府架構,有警察、有社工、有房署、有醫療制度;我哋可以令人活到八十幾歲,可以教育出世界前列嘅學生。

 

但如果最後兩個住喺樓上樓下嘅人,因為一段長期矛盾,竟然去到一個人死亡、一個年輕人嚴重受傷,咁我覺得我哋唔可以一句「不幸事件」就算。因為呢啲生命損失實在太冇必要。一個成熟社會未必可以預測每一次暴力,更加唔可能保證永遠冇悲劇。但成熟制度應該做嘅,就係提供出口。住唔落去,有搬走嘅出口。矛盾升級,有人介入嘅出口。精神同情緒去到危機,有專業支援嘅出口。幾個部門同時介入,有一個人負責睇完整幅圖。

 

所以返到今次案件,我最希望房署做嘅其實好簡單:將可以公開嘅時間線交代清楚。由第一次求助、投訴、社署評估,到6月批准調遷,再到8月8日仍然等待編配,中間究竟發生過乜嘢?有冇人重新評估過風險?有冇一個可以加快或者改變安排嘅時刻?如果全部程序合理,我哋亦應該公平還房署一個清白。但如果時間線顯示中間真係有制度罅隙,就應該改。因為我真正關心嘅唔係搵邊個孭鑊。我關心嘅係下一次。

 

香港已經係一個生活壓力非常大、節奏非常急嘅城市。政府未必有能力令所有香港人一夜之間開心,但至少應該令一個已經惡化緊嘅矛盾,有機會停落嚟。如果今次呢宗悲劇最後可以令公屋調遷更加有彈性,令房署、警方、社署之間真正有人睇完整風險,令一啲已經去到臨界點嘅人早一步得到幫助,至少呢個沉重嘅代價唔會完全白費。但首先,我哋需要嘅唔係猜測。係事實,係完整時間線,亦係香港對自己制度一次認真嘅檢討。

發佈時間: 2026年08月10日 17:48
關於我們 | 加入我們 | 隱私權聲明 | 免責聲明 | 錯誤回報/意見提供
電郵: hongkongmatters.info@g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香港元宇宙.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