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23 條」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繼去年兩男被檢控後,再有 3 名男子被起訴,同樣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5 人周四(14 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非法操練」案最早被起訴的兩名被告彭加熙(24 歲,保安員)及李晉森(25 歲,保安員),周四被解往法院應訊。3 名新檢控被告黃杰倫、鄧毅博、陳曉津,亦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詳情與舊案兩名被告相似,僅串謀對象名字換成彭加熙及李晉森。
黃杰倫另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新蒲崗泰景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 6 項相片及 5 段影片,包含有兒童色情內容,並儲存在黃的手提電話內。
此外,5 名被告僅新被檢控的陳曉津申請擔保,他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陳詞,控方則提出反對,蘇惠德經考慮後拒批保釋,亦即新舊兩案 5 人皆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