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妨害拘留等案二審宣判 刑期從5年提高為7年

首爾高等法院專門負責內亂案審判的刑事審判第一庭今天就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動用特殊手段妨害執行公務等案件進行二審宣判,尹錫悅遭判監7年。此前一審法院認定針對尹錫悅的多項指控成立,於1月16日判監5年。

 

尹錫悅去年1月動員總統警衛處職員妨害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執行拘留令,涉嫌動用特殊手段妨害執行公務罪;僅招集部分國務委員舉行國務會議討論緊急戒嚴事宜,涉嫌濫用職權;在戒嚴解除後補制相關文件,試圖為實施戒嚴提供正當依據,隨後又予以銷毀,涉嫌偽造公文。

發佈時間: 2026年04月29日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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