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內地今次唔係單純收緊一條預售規矩,而係重新接駁發展商最重要嘅現金水喉。8月28日,官方公布兩個方向:第一,保留部分樓花銷售,但預售項目嘅單體建築要先主體結構封頂;買家首期、按揭等購房資金,要全部入項目監管戶口,直到竣工、通水通電等具備交付條件先解封。用香港術語講,就係要嚴格執行stakeholder,絕對唔可以再濫用;不過內地正式名稱仍然係預售資金監管,唔係香港法律上嘅stakeholder制度。第二個方向更加進取:新土地項目優先採用現樓銷售,已攞規劃許可證嘅項目亦鼓勵轉做現樓。預售樓按揭原則上要到竣工備案後先發放,具體門檻由各地訂細則。
呢兩個方案,A係嚴格鎖死預售款,B係等樓起好、可以交付,甚至完成相關驗收條件之後先賣。B當然嚴重得多,因為發展商要自己承擔施工期融資,買家按揭亦唔再係即時現金流。今次新聞真正嘅重點,唔係政府突然發明一個新制度,而係承認舊制度嘅漏洞已經大到要重新設計。
香港嘅樓花制度,其實係由爛尾樓教訓發展出嚟。五、六十年代香港樓市開始大量賣樓花,但1960年大角咀富貴大廈因建築費超支停工,成為早期爛尾個案;1961年,政府建立預售樓花同意方案。內地九十年代房改初期,亦參照香港引入商品房預售,當時係因為全國缺房、發展商缺錢,樓花可以加快供應。但香港係連同監管一齊抄,內地就較多只抄咗融資功能,冇真正複製執行機制。收咗錢就自由使用。發展商要證明有足夠財力完成工程,取得地政總署預售同意;未獲同意,唔可以收訂金。買家款項由律師樓以stakeholder方式保管,按工程及制度容許嘅用途逐步撥款。地政、銀行、律師、認可人士、承建商同合約,形成一條責任鏈。發展商可以出事,但錢唔應該離開原本項目去買第二幅地、填另一筆債。
香港近年唔係完全冇危機,但多數係延期、接管或者地皮停工,未必係真正住宅爛尾。2003年均來集團旗下愛琴灣曾因財困及工程停頓接近爛尾,最後靠接管及重新融資完成。恒大珺瓏灣曾延遲交樓,兩期最後完成;何文田傲玟亦曾延誤及被接管,後來取得滿意紙交付。2025年雅居樂九龍塘地皮被接管、大埔滘地皮停工,主要係發展權及地皮出現問題。香港幾十年少有真正住宅爛尾,重點唔係冇發展商出事,而係項目可以同公司財困分拆處理。
相比之下,內地最大問題係樓花款變成高周轉、跨項目滾動嘅燃料。發展商借錢買地,再用地皮抵押,之後靠首期、按揭回款、銀行貸款同供應商賒數,同時做幾個甚至更多地盤。地方要賣地,地方銀行同房企又有共同擴張利益,監管戶口就可能由項目防火牆變成可以突破嘅資金池。房企對資金鏈嘅估計成日係錯:以為下一個項目嘅銷售可以填返上一個項目嘅缺口,樓市一跌,回款消失,爛尾風險就落到買家身上。
A方案會令房企少咗調動資金嘅自由;B方案就更加直接,假設原本三個地盤一齊做,可能只夠錢做一個。路透社引述野村估算,2025年預售仍佔內地新樓成交樓面約68%,預售款加按揭約佔房地產開發資金四成。國企借貸息率約2%至3%,民企約5%至6%;以100億元債務計,三個百分點息差一年就係3億元。結果係supply減少、開工減少、建築資本開支減少,GDP增長短期一定受壓。8月31日內房股急跌,市場擔心嘅正係呢個現金流斷層,而唔係買家保障本身。
減少供應長期可能係健康調整,因為中國人口已經下降,住宅庫存同空置問題亦嚴重;但唔可以只係「唔起新樓」,而係要處理舊樓同爛尾樓。全國住宅空置率冇統一官方口徑,坊間所講「二成空置、足夠住三億人」亦唔係嚴謹統計。真正問題係:供應要減少幾多年,庫存先消化得晒?如果只係靠減少新樓掩蓋舊債,樓市唔會自然恢復;部分冇需求嘅舊樓、爛尾工程,可能要拆除、改造,甚至由地方政府承認係無法回收嘅沉沒成本。
外國亦唔係所有預售制度都同香港一樣嚴格。多倫多近年有預售公寓項目取消、轉租或者進入接管,安大略省主要係保障買家訂金及退款,唔代表一定保證項目完成;美國更係按州份處理,有啲要求獨立escrow,有啲容許有條件動用訂金;英國off-plan亦要視乎訂金係由律師以stakeholder保管,定係已經交畀發展商使用。即使買家最終可以追討訂金,項目仍然可能停工。呢個就係香港制度嘅特殊之處:唔只保護買家筆錢,仲要喺預售之前審查發展商有冇能力起完整個項目。而係預售款可唔可以離開原項目、房企可唔可以無限加槓桿、銀行同地方政府有冇能力守住工程資金。保交樓係必要手術,但短期代價係GDP、建築投資同供應收縮;長期要成功,唔可以只係叫房企少起樓,仲要有秩序清理庫存、拆除冇需求嘅舊工程。最後標準只有三個:買家收得到樓,錢睇得到去向,壞公司退得到場。否則只係由樓花制度轉成現樓制度,未必真正建立到一個健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