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推《制止跨境鎮壓法》        隻抽《民族團結法》           中共靠嚇最高加監10年!
美國推《制止跨境鎮壓法》 隻抽《民族團結法》 中共靠嚇最高加監10年!

美國國會兩黨參議員提出《制止跨境鎮壓法案》,擬對喺美國境內騷擾、脅迫或威脅他人嘅「外國政府代理人」加重刑罰,應對中國同伊朗日益猖獗嘅跨國鎮壓行動。路透社引述參議院幕僚透露,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生效,正係今次立法嘅直接導火線。

 

法案由民主黨加州參議員謝安達(Adam Schiff)同共和黨猶他州參議員柯蒂斯(John Curtis)共同提出,將「跨境鎮壓」定義為外國政府代理人或代表「騷擾、脅迫或威脅他人,包括使用武力或令人合理恐懼死亡」嘅行為。法案一旦通過,將首度喺美國聯邦法律明確定義呢類罪行,違者最高可加監10年,另加罰款最多10萬美元(約78萬港元)。謝安達指,報告顯示呢類國安威脅不斷擴大,中國等國家恐嚇異見者嘅手法愈嚟愈明目張膽;柯蒂斯就強調,無論係中共、伊朗定其他威權政權,跨境鎮壓都係對美國主權同自由嘅攻擊。

 

觸發立法嘅《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年3月經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全法7章65條,涵蓋教育、出版、網絡、企業以至宗教,並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同海外華僑。最具爭議嘅第63條列明,境外組織同個人若被認定「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可依法追責,外界質疑形同「長臂管轄」。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劉暢反駁,指跨境鎮壓概念「完全係捏造出嚟」,強調中國政府嚴格遵守國際法,充分尊重他國執法主權。

 

不過據人權組織「自由之家」統計,2014年以嚟全球有紀錄嘅跨境鎮壓個案之中,中國涉及319宗,居各國之首。今年5月,紐約長樂公會前主席盧建旺(Harry Lu)被裁定非法擔任外國政府代理人罪成,因佢受北京指使喺曼哈頓設立「秘密警察站」,監控在美異見人士;另有兩名男子因參與伊朗政府指使、圖謀跟蹤殺害一名伊朗裔美籍人權活動人士,今年分別被判囚10年同15年。

 

台灣方面,行政院已成立跨部會平台研議應對新法。陸委會統計,2024年至今年7月8日,台灣人赴中失聯、被留置或遭限制人身自由累計達385人,單係6月底至7月9日已新增10人失聯,當局宣布今後逢周四公布最新數據。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周三反斥陸委會「編造假訊息」、「其行可惡,其心可誅」,並稱2024年以嚟逾5,170萬人次台灣人往返大陸,「只要不從事違法犯罪的活動」,完全可以「高高興興的來,平平安安的回」。

發佈時間: 2026年07月16日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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