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CJEU)尋日(21日)作出咗一項具里程碑意義嘅判決,正式裁定匈牙利喺2021年通過、針對 LGBTQ+ 群體嘅「兒童保護法」嚴重違反歐盟法律同基本價值觀。判決書指出,呢條法例唔單止歧視特定群體,仲將同性戀同性罪行混為一談,屬於「嚴重損害人性尊嚴」。今次係歐盟史上首次單純以違反《歐盟條約》第二條「基本價值」為由裁定成員國違法,意義非凡。
匈牙利政府喺2021年喺總理歐爾班(Viktor Orbán)領導下,通過咗呢條飽受爭議嘅法例。表面上,法例掛住「保護兒童」同「打擊戀童癖」嘅名義,但實際內容就嚴禁喺學校教材、電視節目、電影或者廣告入面,向 18 歲以下人士展示任何涉及同性戀、性別重置或者非傳統性別認同嘅內容。
當時法例一出,已經引起國際社會嘩然,唔少人批評呢條法例簡直係俄羅斯「同志宣傳禁令」嘅翻版。歐盟執委會隨即向歐盟法院提起訴訟,並得到包括德國、法國、比利時喺內嘅十幾個成員國,以及歐洲議會嘅全力支持。
歐盟法院喺長達幾萬字嘅判決書入面,逐點駁回匈牙利政府嘅辯護。法院指出:
1. 侵犯基本權利: 呢條法例限制咗民眾嘅表達自由同獲取資訊嘅權利,特別係阻礙咗青少年接觸正確、多元嘅性教育資訊。
2. 定型化與污名化: 法院直言,法例將 LGBTQ+ 群體同犯罪行為掛鉤,係一種「惡意嘅污名化」,會令社會產生偏見,甚至誘發針對特定群體嘅仇恨行為。
3. 違反歐盟認同: 法院強調,雖然成員國有權定義自己嘅「國家認同」,但唔可以以此為理由去推翻歐盟共同嘅法治、民主、平等同人權價值。判決書形容呢條法例係「同歐盟呢個共同法律秩序嘅身份背道而馳」。
今次判決由歐盟法院 27 名法官一致裁定。根據裁決,匈牙利必須立即廢除相關嘅歧視性條文。如果布達佩斯當局唔肯執行,歐盟執委會可以再次入稟要求法院判處每日巨額罰款,甚至進一步凍結更多歐盟撥畀匈牙利嘅發展資金。
事實上,歐盟之前已經因為匈牙利嘅司法獨立同腐敗問題凍結咗部分撥款,今次判決無疑令歐爾班政府喺財政上更加捉襟見肘。
人權組織「Háttér Society」形容今次判決係「LGBTQI 權利嘅歷史性勝利」。佢哋認為,法院明確指出咗國家唔可以透過法律去「抹殺」某一部分嘅公民,呢個判決將會成為未來保護少數群體嘅法律基石。
不過,亦有評論指出,匈牙利政壇而家正面臨變動,新一屆政府下個月就會上台。今次歐盟嘅「判決書」其實亦係畀新政府嘅一張「試卷」,睇下佢哋係咪真係打算帶領匈牙利重返歐盟嘅主流法治價值。
今次裁決唔單止係法律上嘅爭端,更係一場關於「歐洲係一個點樣嘅社會」嘅價值觀之爭。法院今次硬起來,向所有成員國發出咗一個好明確嘅訊號:你可以有自己嘅文化特色,但絕對唔可以將歧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