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傳媒》昨(25日)報道,曾經講過「寧願信法官多過信陪審團」嘅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再次拋出改革陪審團制度嘅建議,又話有建制中人私底下提過,陪審團係「殖民地遺毒」,應該要「去殖化」取消。
上個月底,「屠龍小隊」案件中7名被告有6人被陪審團裁定無罪,只有1人罪成,引起建制派大反彈。《明報》政治專欄「李先知」今次引述湯家驊話,現時陪審團制度令控方幾乎無可能上訴,仲話呢個制度喺其他國家都引起過爭議。
湯家驊舉例指,新加坡同馬來西亞都取消咗陪審團制度,美國亦出現過類似問題,「好似美式欖球明星辛普森殺人案,美國試圖用跨州審訊減少陪審團嘅感情用事,但最後都係搞唔掂。」
湯家驊認為,陪審團容易感情用事,可能會出現錯判,建議政府修改法例,「清晰界定喺乜嘢標準之下控方可以提出上訴,以糾正陪審團可能出現嘅錯誤。」
佢又提到,喺「屠龍小隊」案件判決之後,有建制派人士認為「陪審團係殖民地遺留嘅制度,應該要去殖化,取消呢個制度」。但湯家驊自己認為香港應該保留陪審團制度,只係需要改革。佢承認未同政府傾過有關問題,但亦指出喺目前嘅政治氛圍下,政府唔會輕易改變制度。不過佢冇詳細解釋而家究竟係咩政治氣氛。
《明報》報道同時引述另一名「資深建制派法律界人士」嘅反對聲音,認為改變陪審團制度會削弱香港普通法體制嘅優勢,普通法制度最大賣點就係「有輸有贏」,呢個係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嘅關鍵,「如果俾人覺得香港改規則令政府必勝,咁國際投資者可能會因此而失去興趣。」
湯家驊日前喺報章撰文,指陪審團「早已為人詬病」。根據現行制度,案件一經陪審團判定事實之後,控方無法對事實判定提出上訴,即係無罪裁決唔可以上訴。佢強調「屠龍小隊」案係喺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控方嘅最大挫敗,建制陣營因此將責任歸咎於陪審團制度。
湯家驊曾經表態,話陪審團難以排除個人感情影響,反而法官有更多專業知識,佢傾向相信法官多過陪審團。佢喺今個月初發表文章,批評案件「恐怖行為證據確鑿,卻差不多全部被告被判無罪,令社會嘩然」,仲話「陪審團嘅決定令人失望」。
湯家驊認為,改革陪審團制度符合「三中全會」精神,並指陪審團制度喺好多文明先進國家「早已為人詬病」,近年好多普通法國家都放棄咗呢個制度。不過《基本法》第81同86條規定,香港嘅陪審團制度需要保留,「喺西方眼中,陪審團制度顯示我哋嘅司法制度同內地唔一樣」。但佢強調,香港有需要改革陪審團制度,增設上訴渠道,「咁樣先符合三中全會精神」。《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