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財政問題,首先要由《基本法》講起。第一百零七條明確要求,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且同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相適應。呢個係約束政府嘅法律原則,唔係官員可以選擇性遵守嘅口號。香港係一個細小、開放、對外部經濟變化敏感嘅經濟體,所以尤其需要保守嘅財政策略。有財政緩衝,遇到經濟衝擊先有能力維持服務,唔使即刻加稅、加費或者削減支援。
我唔係話任何一年有赤字,就自動違反《基本法》。短期經濟波動,政府可以動用儲備渡過難關。但如果缺口持續多年,就必須交代恢復平衡嘅路徑。唔可以年年講量入為出,實際上就不斷增加借款同支出承擔。
如果政府交代唔到,喺土地收入長期偏低嘅情況下,靠乜維持財政可持續性,卻繼續按樂觀願景擴張,我認為呢種態度就係將《基本法》嘅財政紀律視如無物,係可恥嘅。政府要求市民尊重法律,自己亦必須認真履行法律對政府嘅要求。
九月三十日公布嘅數字,正好說明點解要分清收支同融資。本年度首五個月,未計發債同還本金,收支缺口約六百一十八億元;發債減去還本金帶嚟約四百二十八億元淨流入,之後先變成約一百九十億元赤字。借返嚟嘅錢增加咗現金,但唔代表收入已經追得上開支。
五個月數字有收稅季節性,唔可以直接當全年結局。但拉長時間睇,問題就唔止係錢幾時入帳。二零二零/二一年度出現龐大赤字,之後財政一度反彈;由二零二二/二三年度開始,連同二零二六/二七年度預算,未融資嘅綜合收支跨越五個年度仍有缺口,最後一年尚未完成。
最近三個已公布年度,未融資缺口分別約一千七百一十九億、一千八百八十三億,同九百二十九億元。赤字唔係逐年增加,但持續缺口仍然存在。二零二五/二六年度計入發債同還本金後錄得約一百一十二億元盈餘,亦唔代表收支本身已經平衡。
我擔心嘅長期失衡,來自三個互相推動嘅因素。第一,房地產調整削弱土地收入。樓價同銷售前景轉弱,發展商預期回報下降,買地意欲同出價自然受壓。地價收入由二零二一/二二年度約一千四百三十億元,跌至二零二四/二五年度約一百三十六億元;上年度雖然回升至約一百八十六億元,仍然遠低於昔日水平。
如果低地價持續,政府就要重新評估原有支出模式。唔可以將「樓市總會旺返」當成財政政策。人口增加亦唔保證高地價回來,因為購買力、就業收入同住宅供應,先決定實際市場需求。
第二,支出基礎已經擴大,再加上龐大工程承擔。經常支出涉及人手、服務同長期責任,難以短期縮減;工程一旦展開,亦會鎖定多年付款。政府預計本年度基本工程開支約一千二百八十億元,中期維持相若水平,經常開支則平均每年增加百分之三點六。
呢個時候再加快北都,必須回答需求同負擔能力。二百五十萬人係北都全面落成後嘅總容量,包括原有居民。原來計劃公布時,區內已有九十六萬人,增加容量約一百五十四萬人。容量唔等於實際入住需求,規劃職位亦唔等於企業已承諾提供嘅職位。
政府要交代,幾多人係新增人口,幾多人由其他區搬入;幾多企業已落實投資;如果招商同入住慢過預期,工程可唔可以放慢。北都有明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嘅政策目的,但政治方向唔可以代替經濟需求同財政測算。
第三,持續淨借款增加利息負擔。本年度基礎建設債券同政府可持續債券兩個計劃,預計利息支出約一百六十六億元。呢筆係借款成本,唔會因為工程叫長遠投資就消失。發新債接續到期舊債,未必增加本金;但發債多過還本金,債務就會累積。在其他條件相若之下,本金愈大,往後付息負擔就愈重。政府自己預計,中期債務佔本地生產總值比率會由百分之十四點四升至百分之十九點九。
於是風險連成一條線:收入不足形成缺口,缺口增加借款,借款增加利息;如果收入改善追唔上,下一期收支就再多一重壓力。呢個可能係一個持續多年、唔會靠普通經濟復甦自動消失嘅 secular 問題。政府有節流同增收措施,唔可以話完全冇政策。但有政策,同政策足以扭轉失衡,係兩回事。真正要證明嘅,係即使土地收入冇大幅反彈,措施仍然可以令缺口持續收窄。
如果改善路徑失去可信性,信用評級就可能受壓。標普二零二五年已列明,持續高赤字加上缺乏可信嘅財政整合路徑,可能觸發負面評級行動。評級一旦下調,又可能推高新借款同再融資成本,令財政調整更加困難。香港未必已經走到不歸路,但愈遲調整,回頭代價就可能愈大。《基本法》要求嘅財政紀律,正正係要政府喺仲有選擇嗰陣自我約束。
政府必須交代:低地價情況下靠乜增加穩定收入,邊啲支出可以調整,北都按乜需求分期,以及往後還本付息要預留幾多。唔可以今日用借款延續所有承諾,到儲備少咗、利息重咗,先話市民冇其他選擇。借到錢係籌到資金,唔係賺到收入。今日融資成功,唔等於香港承擔得起明日嘅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