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被「AI復活」  律師:若無家屬同意屬侵權  無商業目的亦不能豁免  網轟:為了流量不擇手段
李玟被「AI復活」 律師:若無家屬同意屬侵權 無商業目的亦不能豁免 網轟:為了流量不擇手段

近日,有內地博主使用人工智能(AI)技術生成影片同聲音,將已故歌手李玟「復活」,背後目的喺宣傳佢嘅「復活親人」生意。影片引發咗公眾熱議,唔少人批評為流量乜都做得出,有律師表示如果冇家屬同意會涉及侵權。

 

近日有中國網民發佈李玟、高以翔等已故藝人被AI「復活」影片,影片用逝世藝人嘅圖像搭配AI製成旁白,例如李玟嗰條片就講「我(李玟)知道你們可能會感到驚訝甚至有些不真實,但請相信我,這是一個充滿著愛和感激的時刻,因為我有機會透過這段影片與你們相聚」。

 

製作AI影片的博主「AI復活親人」聲稱係收到粉絲嘅請求先義務製作,仲話「這種不是模仿,只是表達對CoCo的愛。第一我是免費的,第二我是註明了AI生成」。有唔少網民詢問,製作逝者嘅影片點收費,相關討論更登上熱搜。

 

不過,有唔少內地網民提出批評,認為「既不尊重逝者,也不尊重逝者的家人」「為了流量不擇手段」「我個人覺得會更痛苦,看見「復活」了,又想想不是真的,再次陷入痛苦」「涉及到肖像問題,還是需要家屬同意的吧」「這不是復活是奪舍」。

 

對呢件事,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按照內地《民法典》嘅規定,博主擅自製作李玟形象同聲音嘅虛擬影片,侵犯咗逝者嘅肖像權同聲音權等。死者嘅姓名、肖像、名譽等受到侵害嘅,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另外,泰和泰律師事務所楊青律師表示,無論是否以商業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都有可能構成侵害肖像權。呢名「AI復活親人」博主將影片傳送到網絡平台,可以獲得點擊量嘅平台金錢獎勵,同時利用嗰條AI影片招徠生意,利用逝世藝人作宣傳,係一種以商業營利為目的。

 

發佈時間: 2024年03月15日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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