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七一衝擊立會 藝人王宗堯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官斥砌詞實質參與暴動
涉2019年七一衝擊立會 藝人王宗堯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官斥砌詞實質參與暴動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進入進入立法會大樓內部,其中包括藝人王宗堯在內6人被控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今早上喺西九龍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另外兩名報稱記者嘅被告黃家豪同馬啟聰,其暴動罪名不成立,但「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西九龍法院嘅暫委法官李志豪今日頒布畫面判詞,李官指出,王宗堯聲稱佢進入立法會嘅唯一目的係為咗將充電器交畀記者,但考慮到當時立法會已經畀示威者破壞,而警方則正準備清場,王宗堯嘅行為顯得難以理解。法官認為,王宗堯有多次機會將充電器交畀記者,但佢冇選擇咁做,李官認為王宗堯嘅供詞不盡不實,只係砌詞畀佢有藉口出現喺立法會。

   

判詞又指出,法庭嘅影片顯示王宗堯喺離開會議廳前,走向一名戴黃色頭盔嘅黑衣示威者,同佢擁抱同拍膊頭,呢個行為明顯係支持同鼓勵,從而被認定為實質上參與咗暴動。法官強調,王宗堯作為一名公眾人物,佢嘅行為對示威者有著更大嘅影響力,會促成、協助或鼓勵在場嘅暴動。

   

喺呢場訴訟中,仲有兩名供稱係記者嘅被告,分別係城大編委黃家豪同《熱血時報》馬啟聰,佢哋嘅暴動罪名不成立,李官指,唔能夠否定兩人進行拍攝採訪嘅說法係真確。不過兩人「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則罪成。李官指警方當時指示明確要求「所有人士必須撤離」立法會,用字清晰,不認同辯方可將把記者,抽離「所有人」當中。

   

呢個案仲牽涉到其他七人,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同曾參與民主派初選嘅劉頴匡,佢哋早前已經承認控罪。

   

王宗堯早前就讀英國倫敦帝國學院同倫敦大學學院,畢業後加入台灣演藝界,6年後回港發展,因佢參與嘅電影作品《喜愛夜蒲》同《一路向西》,但成績一般。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嘅,王宗堯曾一度全副裝備現身龍和道,為佔領市民打氣。之後佢憑HKTV劇集《選戰》同《導火新聞線》人氣急升,被網民稱為「男神」。

發佈時間: 2024年02月01日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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