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證人李宇軒囚禁期間遭虐待 供詞自願及可靠性引起質疑
黎智英案證人李宇軒囚禁期間遭虐待 供詞自願及可靠性引起質疑

中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案件18日開審,華盛頓郵報報導,案中一名證人,試圖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嘅李宇軒,喺中國囚禁期間遭受虐待,令到佢被質疑喺黎智英案件嘅證供是否自願同可靠。

      

黎智英被控三項涉及香港國安法嘅罪行,分別係佢同六名蘋果日報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佢同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同埋涉「12港人案」嘅李宇軒等人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佢自己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智英案於18日開始審訊,美國媒體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同一日報導,經過一年調查,獲得香港同中國大陸法庭文件、閉路電視片段同獄中信件等,並訪問咗好多知道關於12名香港人偷渡同喺中國大陸被囚嘅情況,以及接近李宇軒同黎智英嘅人。

      

報導指出,2020年8月黎智英被指違反國安法被捕,同月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都被捕。之後警方批准李宇軒保釋,扣咗佢嘅護照。然後李宇軒同其他11名香港人喺香港上船,準備偷渡去台灣,但途中被中國海警攔截,帶到深圳鹽田看守所。

       

根據數名知情人士表示,喺被囚禁嘅頭三個月,佢哋被單獨囚禁,每個囚室有兩名警衛輪流值班,全日24小時監視,就算佢哋去廁所都被監視。囚室嘅燈24小時都亮著。除咗食飯或者接受盤問嘅時候,日間佢哋需要喺混凝土製成嘅椅子上盤膝而坐,直到關節酸痛,佢哋唔可以喺囚室中走動,晚上會隨時無故被叫醒。

       

喺被盤問期間,佢哋被恐嚇話如果唔詳細交代試圖偷渡嘅過程,會被送去新疆。報導指出,12人中絕大部分人冇遭受身體虐待,但有7名熟悉看守所情況嘅人表示,李宇軒嘅囚室持續傳出尖叫聲,其中一人表示,「李面對嘅情況相比其他人惡劣10倍。」

       

報導又指出,李宇軒嘅家人喺2020年11月首次收到李嘅信件,李喺信中表示佢冇被打或者被欺負,同埋佢已經聘請咗律師幫手。佢仲向妹妹表示,「唔好再做你而家做緊嘅嘢,時候到咗停手啦。」

      

李宇軒喺中國大陸服刑完畢後,喺2021年3月被移交返香港警方。報導表示,李之後入住香港嘅小欖精神病院,家人無法為佢安排獨立律師,而家代表佢嘅律師同政府有密切關係。李宇軒同涉案另一人陳梓華被控同黎智英同Mark Simon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2021年8月李宇軒同陳梓華認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佢哋將以「從犯證人」身分喺黎智英一案中作供。報導指出,調查發現李宇軒喺中國大陸囚禁期間受到虐待,令人質疑佢喺黎智英一案中嘅供詞是否自願同可靠。

發佈時間: 2023年12月20日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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