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決議籲制裁李家超等港官  向香港社運人士、記者提供救生艇計劃
歐洲議會通過決議籲制裁李家超等港官 向香港社運人士、記者提供救生艇計劃

歐洲議會在當地時間周三通過無拘束力急切決議,譴責港府通過23條立法係「破壞香港最後僅餘自由」,並呼籲歐盟成員國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等涉事官員、向有危險嘅香港社運人士及記者提供俗稱「救生艇計劃」嘅逗留途徑。

 

歐洲議會嘅決議指出,香港立法會通過按《基本法》23條下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係對基本自由進行更加激進嘅侵犯,違反咗中英聯合聲明同中葡聯合聲明,亦違反咗一國兩制原則同國際人權義務。歐洲議會強烈譴責呢個法例,同時促請中國同香港當局廢除港區國安法同23條法例。

 

決議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李宇軒等所有民主運動人士,同時要求停止對新聞工作者嘅起訴。歐洲議會亦要求各成員國制裁李家超同埋所有打壓香港自由嘅中港官員,同時要求暫停同中國同香港嘅引渡協議。決議亦要求各成員國提供「救生艇計劃」,支援香港社運人士同記者。

 

代表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發言嘅歐盟環境海洋及漁業專業Virginijus Sinkevičius,喺歐洲議會辯論致辭時表示,23條將進一步加劇國安法實施後,對香港基本自由和政治多元嘅破壞,並指如此重大影響嘅法案,卻僅在一個月諮詢後嘅20日後匆匆通過,歐盟會密切監察法例執行。歐盟又指,博雷利代表歐盟就23條立法所發嘅聲明,所有歐盟成員國都贊成,反映歐盟對23條嘅嚴重關切。

 

當然,港府同中央即刻戰狼回擊。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喺新聞稿中,5度用到「強烈」一措辭回應,包括強烈反對通過決議、強烈譴責歐洲議會抹黑《港區國安法》及《國安條例》,及強烈敦促對方停止干預香港事務等。

 

特區政府發言人25日晚間透過聲明表示,歐洲議會對國安法和《國安條例》訂明依法保障權利和自由,「歐洲議會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和「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並重申法例唔影響正常營商及交流。

 

對於決議再呼籲制裁李家超及內地和香港涉事官員,特區政府發言人稱,「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就喺26日凌晨發布聲明,對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詆毀抹黑香港國安立法,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叫囂對港制裁,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歐洲議會「為違法犯罪者說項開脫,公然干預香港司法,是對法治精神的褻瀆和踐踏」。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制裁履職盡責特區官員,不過是虛張聲勢的政治作秀,絲毫動搖不了中央和特區政府依法治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I》

 

發佈時間: 2024年04月26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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