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盜礦七死:礦洞封咗背後成套生意點解仲運作?
重慶盜礦七死:礦洞封咗背後成套生意點解仲運作?

重慶酉陽同秀山交界,一個封閉咗嘅廢棄礦洞發現七具遺體。酉陽警方十月五日晚通報,十月三日接到失聯報警,搜尋期間查獲盜礦活動,拘捕二十一人。初步調查指,七人盜礦時因降雨引發洞內突然漲水而溺亡,案件仍然偵辦緊。

 

首先要搞清楚,佢哋偷乜嘢礦?警方通報冇公布礦種,澎湃最初指疑似汞礦,新京報其後報道,涉事係當地已關閉嘅汞礦,即係水銀礦。呢個資料重要,因為要明白礦石點樣變成錢,先知道背後需要幾多配套。汞礦唔係地下有一池水銀,攞個桶裝走就可以賣。主要汞礦物朱砂,亦叫辰砂,係硫化汞。含礦石頭同商品水銀係兩回事。如果要生產水銀,就需要加工提取;如果直接出售朱砂礦石,就要有收購渠道。無論邊條路,都唔係掘完就自然收到錢。盜採亦唔一定只揀金礦、翡翠呢啲珍貴礦物。值唔值得做,取決於礦石品位、加工成本、運輸成本同賣價。金礦亦可能要處理大量石頭,煤礦就涉及大量裝卸。礦種唔同,生意模式唔同,但都需要有人將開採同市場接埋。

 

譬如一噸礦石含一%目標金屬,理論含量係十公斤,實際仲要扣除回收損失。呢個只係計算例子,今次品位未公布。但呢個例子講明一個問題:有價值嘅成分只佔部分,剩低嘅物料一樣要搬運、分選或者處理。要賺錢,就必須解決呢啲成本。

 

所以我質疑嘅,係成套活動嘅骨架。邊個識礦脈、熟悉舊礦洞、判斷邊度值得掘?邊個出錢買設備?邊個招工、安排人落洞?開採、搬運、加工同銷售,點樣分工?警方公布嘅人數支持追查組織關係,但唔代表二十八人同時喺洞內。

 

尤其係運輸。人要接送,工具物資要入山,礦料要搬出嚟。如果持續開採,就可能反覆有車輛出入同裝卸。運原礦定先選礦,會影響運量;廢石亦可能留喺地下。今次實際運過幾多、經邊條路、有冇固定收貨點,必須查清。所謂秘密盜採,唔代表成套生意可以隱形。人員聚集、設備搬運、車輛往返,都可能留下痕跡。當地有冇人見到?係唔了解內情,定知道而冇處理?呢個會唔會早已係公開秘密?唔可以一句「偷偷開採」,就當所有管理問題都解釋咗。

 

設備同加工唔係空泛推測。新京報報道,今年六月,溪口鎮聯同相關部門取締三處私人非法煉汞加工坊;八月喺龍洞溝礦區查處時,亦拆解咗發電機、水泵、砂機、搖床等設備。呢啲係當地其他個案,未證實全部同今次事故相連。但呢啲資料已經顯示,當地盜採問題可以涉及供電、排水、礦石處理同非法煉汞。要查嘅唔只係入口,仲有加工場、設備供應同買家。如果今次礦石送去另一處處理,就要沿住運輸同付款紀錄追過去,唔可以喺洞口停止調查。搬運重物需要方法,可能用提升、牽引或者其他設備,唔一定係地面起重機。洗礦亦唔係所有礦石必經工序,但破碎、分選、洗礦、冶煉,實際做過邊啲,都應該查。加工地點嘅供水供電、廢料同交易紀錄,全部都係追查線索。

 

如果只拉落洞嘅人,出資者、運輸渠道、加工者同收貨者仲喺度,換另一班人又可以繼續做。捉到二十一人係查案進展,唔等於已經拆散成套非法生意。真正要追嘅係邊個落指令、邊個承擔危險、邊個攞走最多利潤。新京報引述死者家屬話,平時礦洞封閉,參與者由其他洞口進出。呢個說法要核實,但問題非常具體:封洞係封一個入口,定掌握咗整個互通嘅礦洞系統?巡查有冇發現重開?有冇接過舉報?接報後邊個跟進,幾時處理?我高度懷疑背後可能涉及商人、熟悉礦業嘅組織者,甚至官員包庇,但官商勾連要靠證據確認。查有冇利益輸送、通風報信、明知盜採而放行,同樣要查有冇純粹失職。兩縣交界更加要講清楚,邊個巡查,邊個統一執法。

 

整改亦唔應該只係封返個洞、交張相。要查清楚非法生意點樣重建,設備係咪拆完又買,買家係咪一直照收。否則每次只截住落洞嗰班人,背後仍然有錢、有技術、有銷路,下一次事故就仍然有條件發生。降雨漲水係警方初步指出嘅致死原因,但邊個決定繼續工作、有冇預警同撤離安排,仍然要還原。七條人命唔可以用「非法盜礦」四個字交代完。調查要由礦洞追到運輸、加工、買家同資金來源,再核對管理責任。礦洞要封,支撐盜採嘅成套骨架更加要拆。

發佈時間: 2026年10月07日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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