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十歲嘅香港電影人黃百鳴,內幕交易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五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一位縱橫影壇幾十年、創下無數賣座紀錄嘅名人,晚年竟然因為一宗內幕交易案身陷囹圄,令人唏噓。但更加值得深思嘅,唔只係一個影壇大佬嘅失足,而係呢宗案件背後,香港證監會執法嘅一個明顯轉向。黃百鳴呢宗案件嘅來龍去脈——佢究竟做錯咗啲咩?點解證監會要喺娛樂圈呢個一向少見刑事內幕交易定罪嘅領域,重重落下呢一鎚?
根據南華早報同多間港媒六月九日報道,黃百鳴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判監五個月,另罰款九萬九千港元,並須支付約三十七萬港元調查及訟費。案情指,佢喺天馬影視出售消息公布之前,唆使胞妹買入該公司股份。控方指佢向胞妹發出支票同WhatsApp訊息,寫明「低過0.2,盡買」,意思係慫恿佢趁低大量掃貨。黃百鳴否認控罪,辯稱呢句說話係反話,其實係叫胞妹唔好買;但裁判官認為呢個解釋「既荒謬又牽強」,唔予接納。
呢宗案件嘅數字,值得逐個拆解。法庭認定,黃百鳴嘅胞妹透過呢啲交易,實際獲利約九萬九千港元,而帳面利潤更加高達約九十三萬港元。睇下呢個對比就明白問題嘅嚴重性——實際落袋雖然只係九萬九,但如果唔係及時揭發,帳面嗰九十三萬隨時變成真金白銀。而作為公司股東兼主席,黃百鳴對公司出售擁有絕對話事權,呢個就係內幕消息最核心嘅來源。掌握其他人唔知道嘅消息,再畀親人趁機獲利,呢正正係內幕交易法律要禁止嘅核心行為。數字唔大,但性質嚴重。
裁判官喺判詞入面嘅定性,相當嚴厲。法庭指呢宗案件係一場「陰險惡作劇」,影響咗公眾對證券市場嘅信心。內幕交易之所以被視為重罪,並唔係因為涉及金額有幾巨大——呢宗案實際獲利不過九萬九——而係因為佢從根本上破壞市場公平。一個公開市場之所以可以運作,靠嘅係所有參與者喺同一條起跑線上,根據公開資訊去買賣。一旦有人靠內幕消息搶跑,普通投資者就永遠係輸家。法官懲罰嘅,唔係九萬九呢個金額,而係呢種破壞遊戲規則嘅行為本身。
問題嘅核心係:黃百鳴呢宗案,反映嘅係證監會執法嘅一個明顯升溫。喺娛樂圈,刑事內幕交易定罪一向相當罕見——過往呢類案件大多以民事和解、罰款了事,好少真係將人送入監獄。但今次證監會選擇刑事檢控,並成功令一位八十歲嘅影壇名人入獄,呢個訊號非常清晰:證監會要透過一宗具高度知名度嘅案件,向成個市場宣示執法嘅決心。用一個名人開刀,殺一儆百嘅效果,遠勝過十宗無名小卒嘅案件。呢宗案件嘅真正意義,唔在黃百鳴個人,而在於佢釋放嘅阻嚇訊號。
不過回望香港過往嘅金融執法史,呢度有一個值得深思嘅對照。長期以來,社會上一直有一種質疑:涉及數以億計嘅大型金融犯罪、上市公司嘅離奇操作,往往不了了之、無人被捕;反而一啲金額相對細嘅個案,卻被重判入獄。呢就引出一個尖銳問題:證監會今次重手,究竟係真正嘅監管轉型,全面提升執法力度;定係喺香港金融中心聲譽受壓之下嘅「選擇性彰顯」——揀一兩宗有名氣、易入罪嘅案件,做畀外界睇?同樣係嚴打,背後動機係制度性進步,定係門面性姿態,分別好大。歷史提醒我哋,要睇嘅唔係個別重判,而係整體一致性。
不過真正值得玩味嘅係,呢宗案件對所有掌握內幕消息嘅人——尤其係名人、企業高層——係一記響亮警鐘。過去或者有人以為,憑住名氣、地位同人脈,呢類「界線模糊」嘅操作可以蒙混過關。但黃百鳴呢宗案清楚說明:喺內幕交易呢條紅線面前,名氣唔單止唔係保護傘,反而可能成為被選中開刀嘅理由。一句睇似隨意嘅WhatsApp訊息、一張畀親人嘅支票,都可以成為呈堂鐵證。地位越高、越多人望住,行為就越要乾淨。呢個道理,對娛樂圈、商界以至任何手握敏感資訊嘅人,都同樣適用。尤其喺通訊紀錄無所不在嘅今日,任何一句以為「私下講講」嘅說話,都可能喺多年後成為法庭上嘅證據。內幕交易嘅誘惑,往往就藏喺「一念之差」同「順手幫親人一把」之間;但法律唔會因為金額細、關係親,就網開一面。呢一鎚落喺一位德高望重嘅老人身上,本身就係最有力嘅警示。
往後值得緊盯兩個指標。第一,黃百鳴嘅上訴結果。佢目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件最終定讞,會影響呢宗案嘅判例意義。第二,證監會接落嚟會唔會持續、一致咁針對唔同規模嘅內幕交易同市場操控採取刑事檢控。如果黃百鳴案之後,證監會繼續對大小案件一視同仁咁嚴打,咁就證明呢係真正嘅執法升級;但如果之後又回復沉寂,咁就難免令人覺得,呢只係一場精心挑選嘅示範。一致性,先係檢驗誠意嘅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