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灣仔爆發警民衝突,當時喺現場嘅「陣地社工」陳虹秀高呼「保持克制」同「唔好開槍」,但就被控參與暴動。案件拖足五年,陳虹秀最初喺2020年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但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令案件發還重審。佢唔認罪,案件今個星期二(11日)裁決,暫委法官鍾明新判佢罪成,即時還柙,並定於下月3日求情,4月9日同另外三名被告一同判刑。
重審期間,控方指陳虹秀現場叫喊,表面上係勸警方冷靜,實際上就係「為示威者撐腰、打氣」,間接助長衝突。辯方則反駁,指陳只係勸警察保持克制,冇任何鼓勵暴動嘅言論,並質疑:「一個社工勸警方克制,點解會犯法?」不過,法官最終裁定佢罪成。
判詞中,法官鍾明新認為,陳虹秀當日身處示威者「中心集結地帶」,當「睇見同清楚知道現場已經演變成危險嘅暴動集結」仍然選擇唔離開,繼續留喺現場叫喊,令警方行動受阻。法官更指,佢當時所講嘅話「直指或暗示」警方行動過快,或過分使用武力,可能令現場人士對警方產生更大敵意,變相加劇局勢。
判詞進一步指出,陳虹秀作為「守護公義」嘅社工,喺示威現場「為示威者撐腰」,「用叫喊失實指控嘅方式為參與集結人士發聲」,目的係拖延警方推進,增強示威者對抗警方嘅信心。基於「環境證供嘅疊加效應」,法庭裁定佢有意圖參與暴動,並鼓勵其他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
判決前,陳虹秀喺庭外微笑表示:「無論結果係點都好,我都無悔嘅,希望可以快啲同大家又見啦!唔得都係幾年嘅事啫。」佢表示,自己「平常心」,因為「作為社工,都係做返社工應該做嘅嘢」。陳又提醒大家保持身心靈健康,無論點都要好好生活:「唔想大家太擔心,大家好好照顧自己。」
案件至今已經超過五年,陳虹秀直言自己「有少少麻木」,連緊張感都冇,佢表示:「太多案件已經令我有心理準備,希望有奇蹟。」佢認為,作為社工,本來就應該及早介入、處理社會問題,而檢控佢嘅決定,只係代表政府立場,唔代表佢做錯嘢。
大批社工界朋友當日到庭聲援,有人形容佢係「盡責」、「好熱血」嘅社工,直到幾日前先正式辭職,亦有人相信佢即使身陷囚牢,仍會繼續幫人:「佢喺入面會做另一份工、會有另一個新嘅 service。」
陳虹秀嘅社工牌照將於2月到期,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表示,由於佢被裁定犯上嚴重罪行,相信佢要繼續留喺註冊名單上會有困難。
對於判決結果,國際特赦組織發聲明批評律政司嘅檢控決定同法院定罪不合理,並指出根據國際人權標準,政府有義務促進對集會嘅監察,而每個人都應該有權自由觀察同監督集會,並唔應該因此受干擾或被檢控。《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