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尋日馬斯克(Elon Musk)喺聯邦法庭親自作供,話自己當年諗出 OpenAI 個名、搵齊核心成員、仲出埋所有初期資金;今日輪到 OpenAI 律師展開交叉盤問,進入呢場官司最關鍵嘅攻防階段。呢場訴訟嘅核心唔係個人恩怨,而係 AI 公司到底可唔可以合法地由「非牟利」轉做「營利」、可唔可以「食咗」捐款人嘅初心。呢個問題嘅答案,將會直接影響未來十年 AI 產業嘅法律邊界。
根據 CNBC、CNN 同《華盛頓郵報》嘅同步報道,馬斯克喺4月28號下晝喺加州奧克蘭聯邦法院出庭。佢要求法庭裁定 OpenAI 舊年10月由非牟利轉做公益公司嘅決定係非法嘅,仲要求 OpenAI 嘔返同微軟合作賺到嘅盈利,並追討總額超過 1,300 億美金嘅損害賠償。馬斯克嘅律師 Steven Molo 喺開案陳辭用一句話定咗個調:「被告偷咗一間慈善機構。」佢仲用咗個極具殺傷力嘅比喻——一間非牟利博物館可以開禮品店,但禮品店唔可以洗劫博物館,再將畢加索啲畫攞去賣。
呢個比喻擊中咗 AI 產業最痛嘅軟肋,第一個關鍵法律問題:當一間以非牟利身份收捐款嘅機構,後來轉做營利公司,原本嘅捐款人對呢啲資產係咪擁有「衡平法」上嘅追溯權?呢個問題喺美國判例好少出現,因為過去極少有非牟利機構喺短短十年內變做市值上千億美金嘅營利實體。馬斯克累計向 OpenAI 非牟利時期捐咗約3,800萬美金,OpenAI 辯方律師 William Savitt 就話呢筆錢已經按目的用晒,馬斯克只係因為「攞唔到自己想要嘅嘢」先至興訟。但問題係,當捐款被用嚟建立今日估值幾千億嘅資產嗰陣,原本嗰句「用完即止」仲算唔算數?。
第二個關鍵法律問題:OpenAI 董事會成員嘅個人筆記,會唔會構成欺詐證據?呢個係官司最致命嘅一塊拼圖。法官 Yvonne Gonzalez Rogers 喺 1 月嘅裁定中,直接引用咗聯合創辦人 Greg Brockman 喺 2017 年 11 月 6 號開完會寫落嘅筆記:「如果三個月後我哋真係轉公益公司,咁我哋就係講大話。」呢段字目前被視為對 OpenAI 最不利嘅證據,因為佢顯示創辦人喺公開承諾非牟利使命嘅同時,內部已經預期短期內會違背承諾。Brockman 份筆記等於將成套企業敘事嘅底牌揭晒畀陪審團睇。
第三個關鍵法律問題:AI 技術風險可唔可以成為「強制治理結構」嘅法律理據?馬斯克嗰邊預告會傳召專家證人,論證 AI 可能操縱金融市場、散播假資訊、形成「集中風險」——即係一小撮人控制住超強人工智能嘅潛在危害。呢個論點如果成立,將會為未來其他 AI 公司嘅「初心對賭」官司鋪路:捐款人、投資者、員工日後可以根據「公共安全」名義追討公司嘅治理變動。呢個情況等於「蟻食象」——一個侵權官司可能會侵蝕晒成個矽谷「由非牟利轉營利」嘅標準路徑。馬斯克仲引用返 Larry Page 當年笑佢係「物種主義者」嘅對話,強調自己創立 OpenAI 嘅原意係為咗避免「未來世界由唔安全嘅 AI 主導」呢種《終結者》(Terminator)嘅情節。
從產業層面睇,呢場官司真正嘅衝擊唔係馬斯克個人,而係 AI 產業嘅「原罪」。OpenAI、Anthropic、xAI、Meta FAIR 呢啲公司早期都係標榜安全使命,但實際運作一早轉向商業競賽。一旦法庭認定 OpenAI 存在「使命詐欺」,下一步就係其他競爭者嘅捐款人、研究員、政府資助者,會唔會引用同一個邏輯去打官司。市場目前覺得馬斯克勝算唔高,因為要證明欺詐嘅門檻極高,但就算輸咗官司,呢場審訊已經將 OpenAI 嘅內部記錄同決策過程全面公開化,對公司之後嘅融資、同政府談判、搵人才都會構成長期負擔。值得留意嘅係,馬斯克本人而家亦正以 xAI 同 OpenAI 喺前沿模型上競爭,佢喺庭上嘅陳述既係法律證詞,亦係商業敘事——陪審團點樣分清呢兩重身份,將會決定呢場官司嘅最終結局。
要跟進嘅線索有三條:第一,喺今日嘅交叉盤問中,OpenAI 律師會唔會成功將馬斯克塑造成一個「走咗之後想搶返控制權」嘅爭產者?如果呢個說法成立,陪審團會覺得原告動機不純。第二,Brockman 同 Altman 本人會唔會被傳召作證?佢哋嘅證詞同電郵記錄會唔會爆出更多不利材料?第三,5 月份嘅判決可能引發加州非牟利法同聯邦慈善法嘅修訂呼聲,呢點對未來 AI 公司嘅法律結構有深遠影響。更深層嘅問題係,AI 技術發展嘅速度正喺度挑戰緊現行所有公司法、慈善法同信託責任框架——當一項技術可以喺三年內由實驗室小組變成估值千億嘅商業帝國,法律嘅滯後性必然會引發更多類似嘅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