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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經審訊後兩人早前被裁定共兩項欺詐罪成,案件今(24日)在區院求情,辯方說黎白手興家,為有毅力的創業家;黃偉強則曾接受心臟和耳蝸手術,且出現抑鬱症狀,其身體缺陷難以在牢中囚禁;《壹週刊》前社長楊懷康及高層同事亦撰寫求情信,形容黃偉強是模範員工,「半生為壹傳媒鞠躬盡瘁」。辯方望法庭考慮他的身體狀况惡劣等因素,酌情判處緩刑。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早上判刑,其間黃續准保釋,黎則須要還押。《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