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15號報導,美國高關稅措施恐致中國產品經台灣洗產地,台灣經濟部表示,將採取監測貿易量、監督高風險廠商、加嚴裁罰違規行為,配合財政部加速調查反傾銷案件、加強對業者宣導等具體作為,以防範杜絕違規轉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6號將邀請財政部、經濟部等部會,就「防範中國產品低價傾銷及透過台灣洗產地等問題之因應策略」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濟部報告內容顯示,由於美國對57國課徵對等關稅,造成各國間稅率差距,高稅率國家產品恐流向低稅率國家,以更換產地標示、重包裝、簡單加工等方式轉運美國。
經濟部表示,被美國課徵高關稅國家貨品,一旦透過台灣轉運至美國規避高關稅,以及有關國家產製品低價傾銷台灣,都將危害台灣產業發展、影響國際信譽,且可能使台灣成為美方關注對象。
為避免高稅率國家貨品流入台灣,台灣已建立監測系統,追蹤貨品量變化,於發生重大違規轉運情事前防範未然。此外,部將透過自美國課徵高額關稅國家進口之產品,同出口美國產品「全面勾稽」,比對進口量、出口量之間關連性,以及特定貨品、廠商是否有異常進出口情形。
台灣將依前述監測方法,瞭解異常貨品產業特性,進一步訪視個案廠商,掌握其進口來源及出口流向後,建立高風險廠商名單,並請海關加強查驗,防杜違規產品出口。依台灣貿易法第17條第2款及第28條規定,出口貨品若有產地標示不實,得處警告、6至300萬元罰鍰、停止輸出入貨品,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出進口廠商資格。
如果進口貨品未在台灣進行實質轉型,而僅換包裝,或進行簡單加工程序後,就標示台灣產製,並出口美國的廠商,經濟部表示,將視違規情形,加嚴處分,每張報單依法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嚴重者並取消廠商資格。為應性當前情況,台灣政府已對中國貨品按月進行進口量及價格監測,並及時提出監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