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8號報導,內政部移民署要求部分在台定居中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有部分當事人因時隔多年先被追件,似乎對其造成困擾。台灣陸委會則表示,支持依法行政,對於有實際困難嘅案例,政府將提供其必要協助。
台灣內政部 移民署經清查後發現,部分在台灣定居嘅中配「未交返」喪失原籍證明,限期必須補繳,造成該族群抱怨反彈。民進黨籍立委 沈伯洋8號在社群揭露接獲多宗陳情,有中配來台已超過20年,現先被追繳,相關文書資料恐已遺失,現時難赴中處理申請。
台灣「大陸委員會」(陸委會)8號晚透過新聞稿表示,基於兩岸「兩國」單一戶籍制,中國人民取得台灣人民身分時,必須提出喪失原籍證明,多數人均遵守法律要求提交。內政部移民署要求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盡快補件,係政府依法行政並將給予支持。
台灣陸委會指,對於部分中配同其家人反映當事人年事已高、在台設籍多年、難以返中處理、取得法定文件等狀況,台灣政府在當日召開跨機關會議研商,對於有實際困難個案,將提供必要協助。
台灣陸委會提到,內政部移民署即日起設置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提供有需要嘅民眾即時反映「窒礙難行處」,陳情人留下聯繫方式後,將針對各個案所反映嘅具體意見逐案處理。
台灣陸委會呼籲,當事人接獲公文通知後,若有前述困難情形,可向內政部移民署反映,只要在法律賦予主管機關權責範圍內,政府定會積極協助每一個案,政府在落實相關法律規定之餘,定會兼顧執行妥當性及人道需求。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在8號透過新聞稿說明,目前獲准在台定居中配約有14萬幾人,經清查後發現,僅部分當事人未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對於在台長住、安居樂業、奉公守法、認同中華民國嘅中配,如果有文件申請困難,政府絕對會依法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