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25號報導,美國智庫發布報告示警,中共持續對台同步發動公開及秘密政治戰行動。報告提出細緻建議,包括建立外國代理人登記機制、加重間諜刑罰,強化監督現任及卸任官員赴中,要求出發前30日公開行程、嚴禁閉門會議。
華府智庫「全球台灣研究中心」(Global Taiwan Institute,GTI)近日發布「中國共產黨對台灣的秘密行動」報告,報告由前中情局(CIA)分析師、中國問題專家 孟沛德(Peter Mattis)等人執筆。
內指,冇任何民主政體似台灣一樣,面臨規模咁大嘅外來威脅,影響其完整性、獨立性。中共對台嘅惡意意圖、影響力行動,及其對台灣民主社會所構成嘅威脅、傷害,係真真實實存在。
台灣面臨中共一系列秘密政治戰行動,目的在於削弱抵抗意志。如果不加以遏阻,啲行動恐自內部瓦解台灣。孟沛德等共同筆者並提出數項建議,應納入要求外國代理人進行註冊。
現時間,澳洲、加拿大、英國、美國都有法律架構要求代表外國委託人行事時,應進行公開註冊,以提高透明度。即使啲法律並不完美,但已足夠初步界定邊啲行為可接受,邊啲不可接受。
報告建議將未登記嘅外國勢力代理人「視為刑事犯罪」。由於民主國家難以處置間諜活動,因為刑事審判會被要求披露,機密資訊恐外洩,但其相關資訊仍應受到保護、保密。
孟沛德等人指,在美國嘅間諜,多以「未登記外國代理人」罪名受起訴。美國政府無需證明當事人是否因洩密而損害國安,只需證明當事人受外國勢力指示。係一種較輕嘅罪行,但處罰仍相當重。
而台灣現行安全審查制度,係機關規則及國家相關法律拼湊而成。如果建立一套嚴格嘅安全審查制度,強化官員離任後審查,將使政府員工遵守更高行為準則,包括在嚴重洩密案中承擔刑事後果。
此外,呢套審查制度亦須有助於中央及地方政府間,以及行政及立法部門間建立互信,以「有利執行敏感國安相關作業」為最高準則。專家表示,台灣可透過額外嘅刑事強化措施,對具有更大政治後果或危及台灣政府完整性嘅罪行,可立法增加額外量刑。
例如被判犯有國安相關罪行嘅政府官員,招募其他官員或軍官參與間諜活動,協助同中國情報、統戰機構聯繫,應受更重處罰。孟沛德表示,若不只參與間諜活動,更涉及散布中共言論、參與中國境內統戰活動,或具更大政治影響力活動時,亦可適用加重刑罰。
報告另建議,台灣應強化國人對中國互動嘅監督及透明度,範圍包括「現任或前任民選官員、立法委員、政治任命者」赴中行程。制定全面性相關規定,包括在出發前30日強制公開詳盡行程、嚴格禁止閉門會議,所有正式會議均需有外交員在場、記者採訪完整記錄。
報告並認為,支持訓練記者及獎助計畫,係遏阻滲透嘅可行做法。孟沛德指,政治戰相關報導複雜,民間社會有時更有能力調查。記者不只發揮第四權傳統監督作用,亦可發掘政府睇唔到嘅問題。因此可設立由政府、媒體機構、私人捐助者資助嘅基金,支持獨立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