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27號報導,中資背景權宜輪多哥籍「宏泰輪」涉拖斷台澎第3海纜,台灣台南檢方聲押中國籍 王姓船長;台南地院認定 王姓船長毀壞海纜,影響政府及社會運作功能,加上 王船長否認犯行,今日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方法院今日指,在共犯供述、證人證述、相關事證佐證下,王姓船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以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連接纜線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王姓船長係中國籍,在台無固定居所,若具保在外恐有逃亡之虞;加上全案尚待釐清,王姓船長及其他共犯分工參與犯罪程度深淺未明,王姓船長若交保,恐同其他共犯聯繫,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台南地院初步認定,王姓船長毀壞海纜線,造成島間通信中斷,影響台灣政府及社會運作功能,可能因通信中斷發生公共危險,犯罪情節不輕,同對台灣社會治安造成一定危害,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宏泰輪」在22號晚7時10分至25號凌晨3點,在台南市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即係台澎第3海纜線北方0.5浬處滯留,海巡署通報安平港信號台,要求廣播「宏泰輪」7次無回應。
中華電信在25號凌晨3時幾報案,稱台澎第3海纜於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處發生斷裂;第四海巡隊發現「宏泰輪」下錨滯留,其後又接獲斷裂事件通報,後以現行犯攔停「宏泰輪」,將該船押返台南安平港,並送辦船上8名中國籍船員。
台南地檢署尋日訊後聲押 王姓船長,其他7名船員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檢方將持續調查「宏泰輪」損壞海底電纜嘅經過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