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19號報導,中國金融反腐持續推進,前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 張紅力受賄案,舊年11月開庭後,今被法院一審宣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張被控收賄折人民幣1.77億,並曾被中共中紀委指「騙取博士學位」。
中共官媒《央視新聞》報導,浙江省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9號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 張紅力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在案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出,2011至2022年11年間,張紅力利用擔任中國工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上便利,為有關單位及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及個人給予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7億餘元。
法院認為,張紅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為國家及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死。鑒於 張紅力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多已追繳,對其死刑判決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3年11月,張紅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紀律審查及監察調查。2024年5月,中共中紀委在官網公告 張紅力被開除黨籍,並指佢「騙取博士學位」,該罕見表述當時曾引起外界關注。2024年11月,張紅力受賄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庭審。
在張紅力之前,前山西省 呂梁市副市長 張中生因涉貪10.4億,於2018年3月被判死刑,在上訴後改判死緩;前「華融集團」董事長 賴小民涉貪17.88億,在2021年1月被執行死刑。內蒙 呼和浩特經開區黨工委書記 李建平2018年落馬,被指涉案金高達30億,在2024年12月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