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民視新聞》17號報導,過去日本政府原則上只承認國名,而台灣人嘅戶籍欄會被登記為「中國」。日本法務省在今日宣布,為顧及台灣人身份認同,自5月起可在戶籍嘅國籍欄標示地區名,台灣人實質可在戶籍中嘅國籍欄登記「台灣」二字。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指出,依日本現行制度,外國人即使同日本人結婚,均不可就此登記為日本戶籍,只承認日本人嘅戶籍,在日本人嘅婚姻資訊欄中,會記載有外籍配偶名、國籍。而外國人歸化日本,即取得日本籍,或成為日本人養子時,可登記戶籍,本人嘅戶籍上會記載著其出身國籍。
日本法務省將會修改戶籍上外國人嘅「國籍」欄,將其修改為「國籍・地域」,為自5月起在戶籍追加姓名嘅日文假名讀法,將配合系統做大幅修改。報導話,有關戶籍嘅標示,係據日本1972年同台灣(中華民國)斷交前法務省所提出嘅1964年通知,將「中華民國」國籍標示改為「中國」。
法務省表示,當時未同日本有正式邦交嘅「共產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在戶籍上該點樣標示國籍係一大課題。當時日本唔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係一個國家,所以戶籍不可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字眼,但法務省認為登記為「中華民國」同不恰當。有人估,法務省於是將台灣、中國都登記為「中國」。
在法務省令修改後,已被記載為「中國」,但想修改為記載「台灣」嘅台灣人,可向該單位申請做變更。報導指,台灣內政部公布有關婚姻統計顯示,每年有約800至1000名台灣人同日本人結婚。
目前日本的戶籍上將台灣人、中國人嘅戶籍都登記為「中國」,有部分台灣人為保持認同,要求日本政府批准在國籍欄上寫「台灣」。有看法指,其舊政策同現時國際普遍認為台灣係「地區」嘅現況不符。
日本對旅居日本有一段時間嘅外國人,會發俾佢住民票、在留卡(居留卡),已承認出身地欄可記載地區名,戶籍登記亦需要同官方文件統一。
日本發住民票俾外國人,2012年開始將國籍欄設計成「國籍 ‧ 地區」欄,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即出入境管理局)所管轄嘅在留卡,同在同年新制上路時,承認登記地區名。在此之前嘅「外國人登錄證」上均標示為「中國」二字。
日本法務省曾承認部分特例,其中「巴勒斯坦」嘅戶籍標示,就係以法務省令正式承認。對於「北韓」(朝鮮),法務省令並未言及,將持續標示為「朝鮮」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