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13號報導,喧騰一時嘅油罐車混運煤油、食用油案,中國最高檢在當日證實,經調查後,天津、河北兩地已針對案件提起公訴。
中媒《界面新聞》、《澎湃新聞》報導指,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 杜學毅,近日在一場訪談中提及,最高檢依法加強對危害食藥安全犯罪重大敏感案件督辦指導力度。
報導指出,天津、河北檢察機關已辦理「油罐車運輸食用油」案,目前兩地均已提起公訴。該「油車混運案」源自2024年7月,由中國媒體《新京報》調查記者獨家報導揭露。
當時報導指,中國部分油車「油罐未經清洗」,即裝載「糖漿、豆油」等可食用油脂,同時並運送煤油等化工類油脂,在兩者轉換時全無清洗程序。加上食用油廠冇嚴格把關,未按規定檢查罐體清潔,因此造成食用油被殘留化工液污染。
該案件在中國引起廣大關注討論,事發後一週,中國國務院食安辦表示,已組織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儲備局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成立聯合調查組徹查食用油車運輸環節等有關問題。
經個幾月調查後,官方公布調查結果,指事件「性質極其惡劣」,係典型「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而自相關主管官員、車主至油罐車司機被究責或移送公安機關,有7間企業被罰款。
事件並引發案外案,就係揭露事件嘅《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其個人微博被註銷,令外界對其人身安全感到擔憂。不過《新京報》官網顯示,截至當年1月下旬,韓福濤仍未有發布調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