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鏡新聞》23號報導,民眾黨前主席 柯文哲涉及嘅「京華城貪污、侵占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23號首次開庭,庭上傳喚在偵查中已認罪嘅前副市長 彭振聲、都發局官員 邵琇珮,並提訊未認罪嘅在押被告 李文宗,3人均未有更動之前嘅供詞。
其中,彭振聲表示「認罪不翻供」,其律師指,檢察官起訴指 彭主導京華城案起死回生,並「無中生有」給予容積獎勵,其中有7大爭點釐清;而 邵琇珮則完全認罪,請求緩刑。彭振聲、邵琇珮均坦承同 柯文哲「共犯圖利罪」;而柯嘅舊部 李文宗則否認犯罪,訊後還押看守所,柯等其他被告訂於3月初開庭。
台北地檢署在舊年12月底起訴京華城案,指 沈慶京行賄 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吳順民,並派發獎金俾 朱亞虎等「威京集團」員工,在 柯等人共犯《貪污治罪條例》嘅不法結構下,由 柯以市長職權,令 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違法通過京華城都市計畫」,致京華城案獲逾121億鉅大不法利益,柯除咗圖利,令收受210萬「假政治獻金、真賄款」及至少1,500萬元後謝金。
法院在今日上晝首次進行準備程序,已獲交保停押嘅 彭振聲首出庭,佢並冇不法所得,遭起訴回利,彭表示,偵查中出庭逾30次,應講嘅都已講、應認罪嘅都已認,並冇要翻供。
彭嘅律師隨後表示,2020年2月18號,應曉薇帶 沈慶京、應嘅助理 吳順民,至北市府,應即開口請求 彭振聲,就回復京華城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幫幫手放水」,彭振聲隨即拍檯話:「違法嘅事,我唔會做」,但為何後又態度改變?俾京華城案進入研議是否就屬圖利?應除咗收賄罪是否涉圖利?律師認為有7大爭點要釐清。
隨後由 邵琇珮出庭,邵女完全不爭執起訴內容,亦冇要傳喚證人,庭訊10分鐘即結束,李文宗隨後於上晝10時50分進入法庭,李文宗不認罪,對 沈嘅心腹 朱亞虎坦承「透過 李文宗行賄 柯文哲210萬元假政治獻金」,並傳送「7人210,感謝560」簡訊俾 李文宗,李文宗表示,我冇參與京華城案。
李文宗又指,自己係因 柯文哲、蔡壁如先認識 朱亞虎,佢在收到簡訊後先幫手市長「做公關」,法官立即反問佢,當時已離開市長室一年幾,點解你仲要幫手做公關?李文宗答話,因為 朱亞虎係 柯文哲嘅「客人」。
關於透過「木可公司」侵佔政治獻金,檢察官就陳述指:「我可以好負責咁向庭上報告,李文宗完全知情」,令「木可公司」成為 柯可以任意取款嘅「錢袋子」。
李文宗嘅律師就強調,政治獻金案中,「木可公司、柯文哲、民眾黨」係3個不同主體,因購買小物等方式匯入「木可」嘅款項,柯文哲、民眾黨均冇取得款項所有權,冇所謂侵占問題;庭訊近12時結束,李文宗訂於3月20號下晝2點半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柯等被告訂於3月初先進行首次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