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14號報導,前上海報業集團副總經理 程峰,在落馬一年半後在當日傳出審判消息,程峰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1年,罪名係「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據悉,程峰被查出嘅境外存款金額約15萬美元,相當人民幣100幾萬。
《新京報》報導指,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14號公開宣判,對被告 程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併處罰金300萬人民幣;犯隱瞞境外存款罪判處拘役5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併處罰金300萬人民幣;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
報導指出,程峰自2006至2023年,先後利用任職多間公司總經理、董事等職務之便利,為有關單位、個人,在入股合資、獲取投資、承接工程、競拍收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贈與財物,合共3851.78萬,其中100萬未實際取得。
根據報導,2023年3至5月,程峰先後多次將現金共計14.99萬美元,交俾親屬帶至菲律賓,並以其親屬之名義存入當地銀行,隱瞞不報。上海一中院認為,程峰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上海一中宣判稱,隱瞞境外存款數額較大,均應依法懲處。但因 程峰「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隱瞞境外存款罪屬自首,檢舉他人構成立功,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程峰係上海人,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 工業外貿專業,長期在上海工作,曾任上海市對外經貿委團委書記、上海機械進出口集團副總、上海國際集團辦公室主任、上海國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程峰自2013年10月起出任「上海報業集團」副總經理,並在2018年接任上海《澎湃新聞》董事長。程峰在2023年7月官宣被查,同年12月被「雙開」,即開除中共黨員資格、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