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廣》25號報導,越南管制網路新法在聖誕節當日正式生效,新法中規定,社交媒體用戶須驗證身份,社媒平台須存儲用戶數據,並按當局要求在需要時提供數據,以及將政府視為非法之內容「在24小時內刪除」。
根據新法,在越南運營嘅科技巨頭及所有「外來機構、企業、個人」,全數都必須通過手機號碼、越南身份證號碼驗證賬號,並連同用戶「全名、出生日期」儲存。只要通信傳媒部或公安部要求,就需要向當局提供信息。
新法同規定,唯有經驗證之賬號可以進行直播。該規定將影響在TikTok等平台通過「社交商務」,使用該功能維持生計嘅群體,而該網拍群體使用人數正與日俱增。
報導指出,越南約有1億人口,大部分人多有使用社交媒體習慣。據通信傳媒部估計,全國臉書FB用戶約有6500萬人,使用YT用戶約有6000萬人,TikTok用戶則有2000萬人。
除咗對社媒管制,新法同推出措施,防止18歲以下青少年沉迷網遊。法律規定,遊戲發行商須強制執行時間管控,每次打機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每日總長不超過180分鐘。
越南政府在11月9號頒布《關於網路服務管理、供應、使用網路信息管理法》(簡稱第147號法令),該法以2018年的《網絡安全法》為基礎。實際上,「網安法」曾遭「美歐」等主張網路自由嘅倡導者嚴厲批評,並指「網安法」仿效中國對網路自由之壓制性審查。
「第147號法令」同被指,會使過去「匿名發帖」之不同政見者,面臨被捕之風險。身處於胡志明市嘅網紅、維權人士 阮黃韋(Duong Van Thai)認為,新法恐促使民眾自我審查,為保護自身安全,避免表達個人睇法,最終將傷害越南民主價值觀整體發展。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呼籲越南政府,廢除第147號法令,並指新法對信息獲取及言論自由構成威脅。其亞洲區副總監 戈斯曼表示,新法並非真正保護公眾安全,其隱憂就係不尊重基本人權。TikTok、Meta、YouTube等企業均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