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星島日報》24號報導,國家監察委員會在上週日22號,在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作咗《關於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提到,河南省 信陽市 息縣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要求主幹道兩側「野樹、雜草」高度需在10厘米左右,並組織群眾搞「人草大戰」在當地引發輿情。國家監委派員暗訪、現場督辦,嚴肅處理信陽市副市長、息縣縣委書記等9人,並在全國公開通報。
報告指,舊年1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該地在整治中「層層加碼、檢查考評過多過頻、搞面子工程」等問題。工作期間脫離實際、違背幹部群眾意願「隨意決策」,出文件「一刀切」要求定期清理本地「國省縣」道等主幹兩側野雜草,留茬高度在10厘米左右。
要求稱,當地將可視範圍、領導幹部調研行經線路整治標準「要求過高」,導致反覆割草、乾淨整潔,同村內環境特別背街小巷髒亂形成強烈反差;對公路沿線某村12戶房「刷白牆、加青瓦」,但村內他房就未作任何整修,形成鮮明反差,整治工作變形走樣。
中紀委又發現當地檢查考評過多過頻、層層加碼,該市實行「每月一暗訪一通報、一季度一考評」,息縣更實行「每日一通報、每週一排序、半月一評比、每月一獎懲」,頻繁開展督導檢查、觀摩評比,採貼照片等方式通報排名前後之村黨支部書記,增加基層幹部及群眾負擔。
通報指出,信陽市副市長、息縣縣委原書記 汪明君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息縣縣委書記 管保臣,縣民政局局長、項店鎮黨委原書記 陳敏,兩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息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黃樹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