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20號跟進報導,台灣立法院經歷今朝嚴重衝突後,最終仍遭遇「藍白陣營」強勢夾殺,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以下罰金。
為防國民黨、民眾黨強推選罷法等修正草案三讀闖關,綠營在尋晚突襲立院會場,在破窗之後進入議場攻占主席台。但國民黨立委今朝9點後,逐步突破封鎖挺進議場,朝野立委在主席台上演激烈攻防,雙方數度嚴重肢體衝突,有多名立委掛彩送醫。
上晝11點40分之後,立法院長 韓國瑜在國民黨立委保護下宣布開會。表決院會議程時,由於場面混亂,韓國瑜裁示進行舉手表決,「全過程重演」在今年5月國會職權修法時嘅議事攻防過程。由民進黨提出嘅逐條審查,條條都有40名立委登記發言,但最終仍遭遇國民黨提議停止討問,綠營立委再次被噤聲。
在條文表決處理方面,院長 韓國瑜再次裁示院會採取逐條「舉手表決」方式進行,儘管民進黨團反對,並祭出清點人數、重付表決等手段拖延,但立委人數不敵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條文最終仍被「藍白營」以人數優勢強勢碾壓通過,選罷法順利完成三讀。
今次通過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都應附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有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選委會應予以刪除。
條文並增訂,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該條文被視為「藍白營」嘅自肥條例,部分委員被指有高度可能性,將會在初年任職一年後先可連署罷免嘅潮流中被罷免,因此提早佈局為自己打預防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