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2號報導,立陶宛外交部上週宣布將中國駐立陶宛使館3名外交人員列為「不受歡迎人士」,要求限期離境。中國外交部今2號對外表示,立陶宛此舉屬「粗暴挑釁行徑」中方強烈譴責及堅決反對,並宣稱將保留對立方採取反制措施之權利。
立陶宛外交部在11月29號宣布,將中國駐立陶宛使館嘅3名外交人員列為「不受歡迎人士」,已照會中國外交部,要求有關人員一週內離境。立陶宛外交部指,根據相關機構提供資料,認定3名人員行為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國際法」以及立陶宛法律,但未說明確切事由。
中國外交部官網在2號下晝發布聲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立陶宛外交部在毫無理由之下,將中國駐立代辦處有關外交人員列為「不受歡迎人士」,並要求「限期離境」。中方對此「粗暴挑釁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及堅決反對。
波羅的海(Baltic Sea)2條海底光纖通訊電纜此前在瑞典領海被切斷,疑似同中國商船「伊鵬3號」(Yi Peng 3)有關,其中1條電纜就係延伸至立陶宛。立陶宛外交部選在呢個時機驅逐中國外交人員,引發外界聯想。
中國於2021年8月召回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召回其駐中大使,以抗議立陶宛同意中華民國以「台灣」之名設代表處。在代表處正式成立後,中國批立違反一中原則,將立嘅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使館改為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