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自由時報》27號報導,美國司法部在23號發出聲明,指一名曾在大型電信公司任職嘅59歲華裔美國公民 李平(Ping Li),因承認串謀擔任「未登記」之中國政府代理人,向中國國家安全部提供有關海外異議人士、法輪功成員等訊息,被美國判處4年有期徒刑。
聲明指出,自中國移民至美國、住在佛州嘅 李平,至少自2012年初起,就在中國國安部官員指示下,擔任合作聯絡人,蒐集中國政府感興趣嘅訊息,包括「中國異議人士、民運人士、法輪功成員」,以及美國非政府組織(NGO)等相關訊息,並提供俾中國國安部。
據悉,李平曾先後為一間美國大型電信公司及一間國際資訊科技(IT)公司工作。法院文件並未披露兩間公司嘅名稱,不過有媒體報導提到,兩間公司分別係「威瑞森公司」(Verizon)、「印福思科技公司」(InfoSys)。李平同應國安部要求,提供兩間公司相關資料。
根據司法部此前公布的資訊,李平在今年7月被起訴,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是串謀充當中國代理人而未通知司法部,以及充當中國代理人而未通知司法部,面臨最高達15年徒刑。今年8月,李平對串謀充當中國代理人而未通知司法部的指控認罪,聯邦地區法院的法官因而做出前述判決。
美司法部表示,李平為咗同中國國安部聯繫,使用各種匿名線上帳戶,並曾前往中國同國安部官員會面。例如在2012年8月,中國國安部官員曾要求 李平,提供有關美國法輪功成員及民運人士嘅資訊,在接獲任務不足1週,佢就提供1名居住在佛州嘅法輪功成員個資。
2015年3月,國安部官員要求 李平提供有關其雇主在中國開設辦事處嘅相關資訊,佢在3週後做出回覆。2017年3月,國安部官員向 李平索取1份培訓指導計畫,李平在4月回覆稱,已將資料上傳至1個同中方官員共享嘅網路帳戶,並要求該官員閱後刪除。
2021年5月,國安部官員再次要求 李平提供有關駭客攻擊美國企業事件等相關訊息,包括中國政府對一間大型美企發動一次廣為人知嘅網攻。李平在4日內便回覆所有中方要求嘅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