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6號報導,加拿大政府當日以國安風險為由,下令解散中資公司「TikTok」在加國業務,但並未阻止民眾繼續使用這款短片程式,或繼續在平台創作個人內容。
《路透社》報導指,加拿大創新科學暨工業部部長 沈潘(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發表聲明指:政府正採取行動,要解決「字節跳動」(ByteDance Ltd)透過成立「TikTok」加拿大分公司(TikTok Technology Canada Inc),對加國造成之有關特定國安風險。
渥太華當局自舊年起,審查TikTok在加拿大嘅投資拓展業務計畫。據加國法律,政府可評估諸如TikTok 嘅提案等外國投資,對國安是否構成潛在風險,而法律並禁止政府透露有關投資細節。
沈潘指出,該決定係根據審查過程中蒐集到嘅資訊及證據,以及加拿大安全同情報部門,以及其他政府夥伴嘅建議,最終先做出上述決議。TikTok就表示,將對法院命令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