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星島日報》6號報導,港府近日舉行法律周,在第三日活動上聚焦於替代性爭議解決,有外籍仲裁員認為,本港普通法制度吸引國際企業赴港解決爭端,又指同內地嘅特殊聯繫,使本港具特別優勢;亦有本港調解員指,香港儼然成為「調解之都」,未來將朝國際化發展。
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主席Donovan Fugerson表示,香港嘅普通法制度,係香港成為中外跳板嘅必要因素,各國企業選擇香港作為解決糾紛嘅場所,因為佢哋了解並信任普通法,係香港嘅一個特殊優勢,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
Fugerson指,多數人唔想陷入糾紛,普通法制度吸引眾多在內地有業務或選擇香港為基地嘅國際公司,作為佢哋解決爭端嘅地區。佢又指,香港在「港中」關係中扮演著非常特殊嘅角色,在執行裁決及執行臨時措施方面,具特別優勢,成為大家續選香港為仲裁點嘅主因。
在今朝論壇「調解行動:和諧與和平」中,亞洲排解爭端學院創辦人 姚定國分享其調解經驗,指香港已成為「調解之都」,又指香港在20年前已開始推動調解文化,明年國際調解院將落戶香港,令香港嘅調解走向國際,協助內地及外國解決國際爭議。
姚定國稱:香港將在區內擔任重要角色,因香港係區內罕有嘅普通法地區,亦熟悉內地,香港應「大有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