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1號報導,官方數據顯示,今年第3季香港房產負資產住宅抵押件數上升至4萬713件,較上季陡增逾萬件,係2004年首季以來新高。
負資產意指業主持有之房產市場價值,低於原購置時嘅扺押貸款價,以致資不抵債。根據金管局最新公布數字,今年第3季末負資產住宅抵押貸款件數為4萬713件,第2季末為3萬288件。舊年第4季末負資產只有2萬5163件,其後就一直攀升。
公布內容指出,上升個案主要涉及銀行職員嘅住屋抵押貸款,或抵押保險計畫嘅貸款,而上述之貸款其抵押成數較一般高。報導指,香港房產負資產問題一直備受政府關注,原因係有關問題曾經係導致香港社會不穩嘅負面因素之一。
在2003年初,香港回歸5年後,時任行政長官 董建華決定為基本法23條立法,卻引發泛民派反對,造成社會不安。期間香港並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經濟民生大受打擊,加上當時政府提出大規模興建住房計畫,令房價急挫,致負資產抵押住房件數,在短時間內出現10萬件。
在2004年首季,負資產件數先下跌至約4萬件。在政治及經濟民生同時出現動盪之下,2003年7月1號,有50萬港人響應泛民號召,在當日上街遊行,咁大規模嘅遊行,震驚北京中央,董建華隨後即宣布撤回23條立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