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29號報導,中國國管局在28號公布,近日已印發《通知》要求中央及國家機關各部門,應當帶頭使用國產電動車,其更新比例不可低於30%且要逐步提高。不過在落實「過緊日子」嘅官方政策下,每架車嘅價錢亦不得超過18萬人民幣。
在中國官方大力扶植及補貼下,據中國乘聯會發布嘅數據,中國電動汽車今年前3季銷售突破713萬架,市占率在第3季已超越50%,躍升成為中國車市主流。預計今年中國國產電動汽車總銷量,有望可以突破1000萬架。
中國「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官網在28號公布消息,指近日局方印發「關於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之通知」,並表示「通知」係為咗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更好發揮中央及國家機關示範引領作用。
「通知」明確加大咗電動車配備力度、統籌電動車採購比例、嚴格電動車配備標準、優化電動車使用環境、加強組織實施及宣傳引導等各方面要求。「通知」要求中央及國家機關各部、各單位,以及其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等各級行政單位、各類事業單位,配備更新各類定向化保障公務車,應當「帶頭使用國產新能源汽車」。
「通知」並要求,機要通信用車、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用車,以及使用場景單一、主要在城區行駛之業務用車等,原則上應當配備電動車;用於環衛清潔、技術勘察、檢驗檢測等用途之特種專業技術用車,若電動車能夠滿足需要,應當優先配備電動車。
「通知」另要求,在組織編制公務車年度配備更新計畫時,明確電動車採購具體數量,除因地理環境、氣候條件特殊,或者無適合配備之車型等情況外,電動車占當年配備更新公務車之整體比例應達「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不低於30%嘅明確要求,後按規定逐步提高。
不過「通知」提到,全面貫徹落實黨政機關要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各部門、各單位配備更新電動車,應當符合公務用車管理有關規定,不得超編、超標準配備車輛。中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規定,公務用配備之電動車,價錢不得超過18萬。
有關消息一出,網民隨即大聲叫好指:終於到你班有親自指揮、親自體驗!過去幾年之間,網上有關中國製電動車「自駕撞人、自駕自撞、自駕暴衝、自燃、自爆」,甚至被反鎖車內而燒死在車中嘅驚人畫面無數。今次官員被上車,終於係自食惡果。
有網民建議:官員係咪應學識點逃生先?否則大把鈔票無福享。有網民認為:官方鼓吹全民造車,外國出招用貿易壁壘防範中國大規模廉價傾銷,今次雖然係官方帶頭買,但最終都係中國人自己要埋單,害到自己人就算,重點係造車質量低劣先得人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