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擊斃精神病患!高層盲撐肯定 外評:非唯一選擇!決定太魯莽!
港警擊斃精神病患!高層盲撐肯定 外評:非唯一選擇!決定太魯莽!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19號報導,香港警方在上周日處理一宗聲稱襲擊召喚時,一名衝鋒隊警員在行動中開槍,擊斃一名疑係精神病發嘅男子。警方在案發後數小時就出來公開聲明,對該警員開槍行為「予以肯定」。警方又指,死者當時分別手持一把剪刀及一把30厘米長菜刀,警員在「別無選擇」開槍,但此舉引起社福界質疑,其開槍決定是否真係「別無選擇」?

 

事件發生之後,有曾處理類似事件嘅前香港社工認為,警方根本係一如概往嘅「未審先判」,並質疑到場警員嘅「反應」,反而令事件嘅走向惡化。除此之外,有前警員就認為,開槍決定難以話佢「錯誤」,但在相關情景之下,開槍並非唯一選擇,佢提議前線警員,應將使用隨身攝錄儀嘅規定,擴大至所有案件,以利還原個事件經過及事實。

 

今次事件事發於香港,時間係上周日15號晚上,有一名38歲並確診患有思覺失調嘅男子,疑在北角住所病發,其後同家人發生口角,並持刀向其妻、母施襲,其妻見狀後隨即報警求助。警方派出衝鋒隊,在幾分鐘後接報到場,在「警告無效」後向男子開一槍並命中胸口,男子隨後被送往律敦治醫院,之後證實死亡。

 

死者父親在事後接受《商台》訪問時透露,今次並非第一次因為仔病發而報警、死者本身亦冇暴力傾向。本來只係希望將佢送院接受治療,但不明白個仔點解最後會被警員擊斃。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 冼國明在事發數小時隨即call來媒體,在佢向傳媒交代案件時,佢讚揚開槍警員「冷靜、堅定」,並對該警使用武力「予以肯定」,並向媒體解釋警員開槍嘅急切性。

 

冼國明聲稱,被擊斃嘅死者當時手持武器,左右兩隻手都持有武器,並衝向警方同事。在有關情況之下,為咗保障現場所有人嘅生命安全,警方別無選擇。

 

有社福工作者在Facebook發文,望警方反思及交代開槍嘅需要及急切性,以免令精神病患者家屬在面對危機時「猶豫應否報警」。在2009年,尼泊爾裔男子 林寶(Limbu Dil Bahadur)在何文田樂民新村,同因持有武器同一名交通警對峙,最後被擊斃。

 

化名Bibi嘅前香港資深社工,佢曾經協助死者 林寶嘅家屬追究責任。佢批評今次警方處理手法,同十幾年前相比根本冇改善,但在今時今日嘅香港,要想要追究肯定更加難。

 

Bibi表示,警方未審先判,甚至透露無數死者嘅個人資料俾傳媒,因為上述資料有利於警方造成一個「開槍係合理」嘅既成觀感。但在今次事件中可見到,警方發言人一出來,基本已經定性開槍係唯一選擇。

 

化名鍾榮嘅前港警在受訪時表示,根據警方內部指引,面對手持致命武器嘅目標,使用槍械屬合理武力,但非唯一選擇。因為衝鋒隊同時有俗稱「鐵甲威龍」、可抵禦刀傷嘅「防暴裝備」。

 

鍾榮表示,佢是否別無選擇,我唔明當時情況,無法話其使用槍械係錯嘅。但如果危急性太急切時,持械者有機會造成他人安危。加上不只患者一人,另有家人在場。在咁嘅情況下,警員有機會採取快打,而非在出邊著完成套防暴裝備先進入。

 

令有死者嘅鄰居向港媒表示,警方接報到場後冇幾耐,就聽到警方大聲向死者喝斥「放低鉸剪、放低把刀」,後來就聽到槍聲。Bibi認為,開槍警員並無遵照指引,對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給予耐性」,並形容警員開槍嘅決定「魯莽」。

 

Bibi認為,警員一到就大聲喝斥放低武器,試諗吓當時患者病發,佢一定處於「驚慌、緊張、混亂」嘅狀態,先至會執起所謂嘅武器,但專業上判斷,只不過係病發後嘅一種反常。

 

Bibi表示,一個專業嘅警務人員,應有咁樣嘅一個理解,但似乎開槍嘅警員又或者到場的嘅警務人員,就完全缺乏對精神病人「好基本」嘅認知及同理心。

 

報導指出,自2020年起,警方已安排所有前線警員,在執勤時配備隨身攝錄裝置,但有別於歐美國家,現時僅限於警員處理大型公眾聚集、破壞社會安寧、或需搜證之場合,先必須要開啟攝錄器。但針對記者提問是否有啟動隨身攝錄器,有冇影片可提供?警方未有回應。

 

前港警 鍾榮認為,應擴大隨身攝錄器使用範圍至所有案件,以保障警員及公眾知情權。在執法過程中公開使用攝錄機,在事後公開畫面做到真正警政透明,亦可透過畫面回應公眾質疑。

 

以今次事件為例,在警務電台將案件派俾衝鋒隊、巡邏警員或附近單位時,所有派出警員按規定即時開機,直至處理有關案件終結為止先關機。咁就可以有畫面予以佐證,並檢討是否過度使用武力。

 

Bibi亦同意,擴大隨身攝錄器使用範圍,可以令警員執法時更克制,亦可釋除公眾部分疑慮。佢建議,精神病患者家屬若遇上同類情況,應向999接線員表明事主有精神問題,或考慮直接要求call白車到場,而非搵警方到場。

發佈時間: 2024年09月20日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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