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中央社》10號報導點,澳洲政府將在年底之前推出新法,規範使用社群媒體嘅最低年齡。報導指,具體年齡規範尚未有最終確定。而澳洲總理 阿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表示,正考慮針對14至16歲嘅年齡段,作進一步考量。
澳洲政府在當日表示,工黨政府將在今年內推動有關項目立法,規範使用社群媒體及其他相關平台嘅最低年齡。呢項聯邦立法將經過內閣及各州各地協商,並參考澳洲前首席大法官 佛蘭契(Robert French)於9月8號在南澳發表嘅立法建議。
佛蘭契嘅報告建議,禁止14歲以下兒少使用社媒,且要求平台方須經家長同意,先可批准14至15歲用者使用其平台。若社群平台違規批准14歲以下用戶註冊帳戶,將會面臨官方重罰。具體應限制至幾多歲,官方暫時未有最終決議。
阿爾巴尼斯在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表示,政府正考慮針對14至16歲年齡段,作進一步考量。澳洲政府強調,該議題由聯邦政府主導,意在確保澳洲兒童免受網路傷害,並協助父母、照護者應對網路風險。澳洲政府長期盼藉由立法,保護年輕人免於網路傷害。
阿爾巴尼斯表示,社媒正在對兒少造成社會傷害,造成兒少遠離真實生活,忽略同朋友、家人嘅經歷。佢表示:澳洲嘅年輕人應該得到更好嘅保護,我將同兒少青年及所有父母企在同一陣線,守護我哋嘅下一代,採取行動守護身心健康。並強調:大家已受夠了。
澳洲通訊部長 羅蘭德(Michelle Rowland)就表示,作為一名母親及通訊部長,佢深刻理解父母對「有害網路環境」及「兒童沉迷於社媒」嘅擔憂。羅蘭德強調,政府將要求大型科技公司承擔責任,因為社群平台及線上服務對用戶安全負有重大責任。
在此之前,南澳(South Australia)已率先草擬禁止14歲以下兒少使用社群平台等立法。前大法官 佛蘭契在8號發表報告時指,南澳州長 馬利諾斯卡斯(Peter Malinauskas)已表示,相關法案將要求「臉書FB、Instagram、TikTok」等平台,建立系統性社會責任,確保平台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禁止兒童使用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