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社》6號報導,中國以「分裂國家罪」判處台灣政治活動人士 楊智淵有期徒刑9年,由於上述罕見判決出現,促使台灣當局提示台灣國人赴中國之風險。
據台灣《中央社》報導,台灣陸委會尋日周四在新聞發布會上稱,溫州法院做出上述「罕見」判決。陸委會副主任 梁文傑表示,中共嘅目的係要利用「既成案件」恫嚇全台民眾。佢補充指,民眾應慎思赴中港澳之必要性。
報導指出,過去中國亦曾經以「分裂國家罪」,將部分人士拉去坐監,但通常係中國地區嘅公民,過去涉及台灣人嘅案例並不多見。中國官媒尚未報導 楊智淵案嘅判決,司法部門亦未發布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