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黨違紀條例百幾條!邊個走甩雞邊個稱聖!
共黨違紀條例百幾條!邊個走甩雞邊個稱聖!

根據台灣《中央社》11號報導,中共近億黨員正在學習「(新修訂)紀律處分條例」,有關「條例」規定超過百條,有港媒以嘲諷式口吻指,若有人真能避過,咁樣嘅黨員非「聖人」亦接近「完人」,堪稱億中選一之神。

 

《明報》在11號刊出「評論」文章指,在新修訂嘅「紀律處分條例」中有158條,「條例」詳列對黨員嘅所有紀律處分,包括「不得信教、不得買股、不得隨意加入校友會或同鄉會」等。該條例最早在2003年訂立,經近年多次修訂,其中最新版於舊年12月修訂,2024年起正式實施。

 

「評論」表示,黨紀處分有「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生活」等6大範疇,由「詆毀、誣衊黨同國家領導人」、「到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政治避難」,以至「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違反家庭美德行為」、「洩露試題」等,涉及範圍幾乎無所不包、無事不管。

 

在「政治紀律」方面,黨員在「公開文章、演說、宣言、聲明」中,無論係「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嘅右翼觀點,或者「反對黨改革開放決策」等極左立場,全部在違紀處分之列。

 

「(新修訂)紀律處分條例」並增加一項:「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又或者「充當政治騙子」等違紀處分。所謂「政治騙子」意指部分標榜「高官親友」或身邊有「特殊背景」之「專家、學者、大師」之人,上述人士遊走地方政圈,以牽線搭橋「協助升官、擺平案件」出名,並從中獲取利益。

 

文章指,如果上述行為已存在「界定難」嘅問題,條例中列舉其他違紀行為,如「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唔落實」,或者「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甚至「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更有「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行為,仲更加難以界定。

 

「評論」最終以嘲諷口吻表示,若有黨員真能避過上述百幾條所謂「百宗罪」嘅條例,咁樣嘅黨員即使非「聖人」,亦接近「完人」。雖然報導點到為止,並冇過分加以解讀,不過中國人已可以透過「紀律處分條例」充分了解到,黨對一切嘅掌控,遲早會落到一般市民身上,一個都唔例外。

發佈時間: 2024年06月11日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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