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失去集體追討權難獲賠償 災民恐要自掏腰包打官司
憂失去集體追討權難獲賠償 災民恐要自掏腰包打官司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造成嚴重傷亡,慘劇發生到而家成個幾月,善後工作又起波瀾。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早前宣布,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屋苑現屆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第三方物管公司接管。此舉即刻惹嚟反彈,「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趙恩來質疑,當局做法好似廢咗管委會「武功」咁,最令人擔心嘅係災民可能因此失去集體追討賠償嘅法定權力,日後追究責任恐怕只能以個人身份單打獨鬥。

 

針對外界質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早前解釋,政府係按法例第31條介入,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嘅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做臨時管理人。佢強調業主立案法團仍然存在,管理人只係取代管委會職能,唔會影響法團嘅法定權力。對於坊間憂慮第三方接手可能會「放生」某啲應負責任嘅人,麥美娟重申調查工作一直做緊,強調任何人、部門或機構若需負責,當局定必追究到底。

 

不過,趙恩來反駁指解散現任管委會再委任第三方嘅做法前所未有。佢透露,過去幾日接觸多名宏福苑業主,發現資訊極其混亂,唔少業主竟然係睇電視新聞先知切身權益被改動,批評當局缺乏溝通同透明度,未有諮詢業主就擅作決定,畀人「大石砸死蟹」嘅感覺。佢質疑政府未有清楚解釋現任管委會點解無法履行職能,「其實大家都唔知新管理人職能去到邊,政府要解釋點解現任做唔到,而新委任嘅就做得到」。

 

趙恩來進一步分析,新安排嘅客觀效果係令管委會無法行使法定權力。佢解釋,若果冇管委會,業主就無辦法透過業主大會授權去代表全體追討賠償同損失。佢以十幾年前天頌苑短樁案做例子,指若只能由個別業主入稟,需獨力承擔高昂法律風險,「打輸官司就要全數承擔」。喺宏福苑一案入面,近2,000個家庭痛失家園,若最終失去集體談判權,邊個能替死傷者討回公道成疑。

 

對於政府話新管理人可以依法攞到法團合約、銀行戶口及保單內容等資料以提供專業意見,趙恩來認為相關講法牽強。佢指出,大火相關嘅關鍵檔案及文件早就畀執法部門沒收,即使係新管理人亦難以攞到,「所以你話委任新管理人可以更專業咁處理後續,呢個講法有啲牽強」。佢更擔心新管理人由政府委任,決策難免受官方方向影響,能否獨立於政府為業主追究責任屬未知之數。

 

趙恩來形容,當局做法喺某程度上係將管委會「廢武功」,剝奪其處理日常運作及涉及大額撥款嘅權力,令業主喺操作上完全「無say」。目前坊間流傳當局或喺委任新管理人後,重新組織由舊成員組成嘅管委會,惟消息未獲證實。趙認為,若當局覺得現屆管委會失效,應先畀佢哋知悉並表態係咪「舉手投降」,而唔係喺毫無諮詢下直接由第三方介入,令本已為安置奔波嘅災民,喺追討權益嘅路上倍感徬徨。

發佈時間: 2025年12月29日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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