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埔宏福苑上周三嗰場五級大火慘劇,搞到146人罹難。隨住當局深入調查,一場涉及工程違規同故意欺詐嘅驚人內情逐漸曝光。特區政府高層聯同廉政公署同警方喺本周一(12月1日)開記者會,詳細交代火警調查進展。
當局證實,起火大廈外牆嘅棚網同保護物料並唔係全部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仲踢爆有工程承辦商涉嫌用「博大霧」嘅手法,將大量唔合格嘅平價棚網鋪喺大廈高層同隱蔽位,淨係喺低層同當局容易抽查嘅位用合格物料,企圖瞞天過海。廉政專員胡英明喺會上好嬲咁譴責涉案人士「處心積慮」犯案,形容佢哋嘅行為「非常古惑、非常可恥」,完全唔理公眾安全。
呢場被形容為近年最嚴重嘅火災,起火初期火勢極之猛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喺記者會分析火警成因,指出起火位置最初鎖定喺宏昌閣低層外部嘅圍網。調查顯示,雖然大廈外圍部分棚網聲稱符合阻燃要求,但包住大廈窗同門嘅發泡膠板就屬於「高度易燃物」。火勢燒著發泡膠板後極速向上蔓延去到多個樓層,令火勢喺極短時間內波及宏福苑幾座樓。
針對呢場災難背後嘅人為因素,廉政公署同警方已經採取聯合行動。廉政專員胡英明透露,廉署早喺11月27日已經成立專責項目小組展開調查,至今拉咗14個人,當中包括工程顧問、承建商同埋搭棚承辦商等關鍵人物。
調查人員經深入搜證後發現,呢單偷工減料案源於今年7月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當時強風嚴重破壞咗宏福苑大廈原有嘅棚網,涉案工程人員即刻需要買新料嚟整。點知涉案人士涉嫌為咗賺到盡,先向本地供應商大手購入咗2,300卷、總面積達7.5萬平方米嘅新棚網,呢批棚網每卷只係54蚊港紙,遠低過市價,仲要根本未達到法定嘅阻燃標準。呢批劣質棚網隨即被人廣泛覆蓋喺整個屋苑嘅8座大廈外牆。
胡英明進一步指出,涉案人士嘅犯案手法好有計劃。直到今年10月底,見到中環華懋大廈發生火警引起社會關注,涉案人員為咗應付當局可能進行嘅突擊檢測,先至急急腳向同一間供應商補購咗115卷符合阻燃標準嘅棚網。呢批合格棚網每卷賣成100蚊,涉及面積只係得約3,700平方米。
調查發現,有人特登將呢批合格嘅棚網裝喺大廈「棚腳」呢啲當局人員容易摸到同攞樣辦嘅位,企圖以此「魚目混珠」,成功過咗後續嘅安全測試。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亦補充話,涉案人士將唔合標準嘅棚網放喺一般人去唔到、政府人員亦難以採樣嘅地方,例如大廈背面或高層位置,搞到調查人員早前要特別安排消防員冒險爬出大廈外牆,先成功採集到違規樣本,形容涉案人士係「處心積慮、有計劃犯案,手法非常惡劣」。
其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喺11月28日嘅記者會上曾表示,經初步化驗顯示事發大廈外圍棚網符合阻燃要求。對於前後講法出現咁大落差,鄧炳強喺本周一嘅記者會上作出澄清同解畫。佢承認,起火初期由於火場環境太惡劣,未能即時喺火災核心現場攞樣辦,調查人員當時只係可以喺未受火警波及嘅宏志閣地下檢取樣本做測試,嗰啲樣本正如廉署調查所講,屬於涉案人士特登鋪設嘅合格物料,所以得出咗初步合格嘅結論。
佢坦承有關結論同現場消防人員及市民嘅觀點唔夾。直到火災救熄後,警方再深入宏福苑四座大廈(包括宏泰閣、宏道閣、宏志閣及宏仁閣),喺高、中、低層唔同位置攞咗20個棚網樣本。化驗結果顯示,當中有7個樣本過唔到阻燃測試,而呢啲唔達標樣本主要分佈喺難以提取嘅高層或隱蔽位置。鄧炳強強調,現時已確信棚網同發泡膠未達阻燃標準,係導致大火迅速蔓延嘅關鍵原因之一。
對於政府發布訊息嘅混亂情況,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出質疑。佢表示,希望政府能再次汲取教訓,喺關於科學證據嘅事情上,若果冇百分之百嘅把握,「唔好搶住講」。佢批評當局既然上周唔係進行全面檢測,就唔應該急住公佈初步結果,直言呢種做法係「徒增矛盾,自尋煩惱」。
除咗工程違規問題,火災發生後嘅一連串社會反應亦觸發咗國安處嘅執法行動。鄧炳強喺回應傳媒提問時證實,連日來先後有多名人士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佢嚴詞指出,社會上有別有用心、想危害香港同國家安全嘅人,「利用大家咁樣傷痛嘅時刻」,企圖散播假消息嚟煽動市民對政府嘅不滿。
佢舉例話,網上流傳包括「有人批評消防救援方法唔合適」、「政府唔提供免費住宿要俾八千蚊一晚」、「救護人員不滿」等言論都係失實指控。鄧炳強強調,所有呢啲煽動對政府或國家憎恨嘅言論,「目標只有一個,就係想危害我哋國家安全」。佢重申當局必須採取適當嘅執法行動,但由於案件涉及國家安全機密,唔會透露具體詳情。
據悉,被捕人士中包括前區議員張錦雄同一名24歲嘅學生關靖豐。據本地媒體消息,關靖豐因為喺災後派傳單,呼籲公眾支持就宏福苑大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被警方拘留。關靖豐同其他組織者喺網上發起嘅請願活動,喺短短一日內曾收集超過一萬個簽名,但隨後該請願書已經刪除。
據報關靖豐已於周一下午獲准離開長沙灣警署,當時佢搭的士走,冇向在場守候嘅記者發表任何評論。北京駐港國安公署亦就事件喺上周六透過官方渠道發文,強烈指責「反中亂港分子同別有用心者仍蠢蠢欲動、伺機作亂」,批評呢啲人「泯滅人性、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訊息惡意攻擊特區政府嘅救援工作,意圖挑動社會分化對立,並煽動對行政長官同特區政府嘅怨恨。公署警告,將以《香港國安法》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嚟「追究嚴懲」相關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