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六年未了 管浩鳴嘆「比坐監更慘」
陳同佳案六年未了 管浩鳴嘆「比坐監更慘」

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陳同佳同女友潘曉穎去台灣旅行,其間發生爭執後殺害對方,之後潛逃返香港。事件震驚港台社會,但因為台港之間缺乏司法互助機制,案件一直未能喺台灣開審。陳同佳返港後被控洗黑錢,2019年10月刑滿出獄,多次表示願意赴台自首,不過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共識。

 

轉眼六年,命案仍然懸而未決。一直協助陳同佳嘅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近日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透露,陳同佳「投案」嘅意願從未改變,但事件幾乎「無得搞」,「始終要睇台方點樣睇,暫時未見出路」。佢強調,自己會繼續鍥而不捨咁搵方法,「呢件事總有一日要解決,世界總有天理」。

 

管浩鳴形容,陳同佳依家嘅生活「比坐監更慘」。佢透露,陳現時住喺香港偏遠地區一間屋,長期足不出戶,「坐監起碼可以放風見人,但佢完全冇呢個機會,只係偶爾見見父母,基本上同社會隔絕」。佢感嘆,呢種被動等待嘅狀態冇期限,「佢唔知幾時先有轉機,日日困喺細細間房,生活停晒,實際上比監獄更唔堪」。

 

外界有人批評陳同佳「打機渡日」過得太輕鬆,管浩鳴反駁話呢個只係表面,「佢其實都係被囚禁嘅狀態,冇方向、冇希望,日日玩遊戲機都唔會開心」。佢形容陳同佳「好似大海入面漂浮嘅物體,任由浪沖,完全唔知自己嘅去向」。

 

台灣方面自案發以嚟,一直堅持如果陳同佳要嚟台投案,必須透過建立司法互助機制。陸委會早喺2019年10月新聞稿中指出,港府所講嘅「自願自首」係「背後有政治操作」,並強調唯有透過司法合作,先可以根本處理案件。由於台港兩邊各執一詞,事件至今無實質進展,令「投案」一事陷入膠着。

 

管浩鳴喺訪問中多次強調,最重要係確保陳同佳可以獲得公平審訊,「唔論係謀殺定誤殺,都應該畀佢有個受審機會」。佢又講,如果兩地能夠就移交方式達成共識,避開政治爭拗,先有機會令事件邁向解決。

 

如今案發已超過六年,潘曉穎嘅冤魂仍未能安息,而陳同佳就繼續過緊與世隔絕嘅生活。管浩鳴無奈表示:「佢犯咗罪,就應該俾佢有機會面對審訊。長期被困喺呢個狀態,對任何人都係一種折磨。」

發佈時間: 2025年10月13日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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