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原本應該喺2019年12月向聯合國提交《禁止酷刑公約》第七次定期報告,不過一直拖住無交,拖咗成五年,到最近先正式提交。有關報告分咗中國、香港同澳門三部分,而當中長達21頁嘅香港部分係由特區政府負責撰寫,喺今年2月呈交聯合國。報告內容主要講到點樣透過立法、行政、司法層面去防止酷刑,包括警方盤問被捕人士嘅守則同執法準則等等。
不過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昨日發表聲明,批評報告刻意避開講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廣泛記錄嘅警暴事件,仲鬧中國同港府遲交報告,反映佢哋對國際人權責任唔重視,甚至企圖逃避。中心指出,由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大約有1,200名被拘留人士入面,至少有100人因為傷勢太嚴重無法出庭,超過30人向法庭投訴曾經俾警員打到重傷,有啲人頭部受創、骨折,甚至一度失明或失聰。仲有人話曾經受到性暴力威脅、喺冇律師協助之下俾人迫供,甚至審訊期間被剝奪瞓覺。
翻查舊資料,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喺2015年已經審過香港上一份報告,當時就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警方濫用武力表示關注。委員會講到警方過度使用催淚彈、警棍同胡椒噴霧,令成千人受傷,當中有500人要送院治療,甚至有示威者明明聽從指示撤離,都照樣俾人用性暴力威脅。委員會當時建議港府要獨立調查相關指控,並追究涉事警員責任。
面對今次委員會再提質疑,港府就回應話警方執法係基於實際威脅情況,係喺冇其他選擇之下先用「適當同最低程度武力」,又話行動要遵守「相稱性同必要性」原則。政府補充資料仲話,2019年6月起香港爆發連串暴力事件,聲稱有「暴徒」搞破壞,攻擊商店、銀行、地鐵設施,仲打警員同佢哋屋企人,造成市民傷亡。報告入面又話警方搜到過萬枚汽油彈同其他危險品,警方係依法執法,並無針對任何人嘅背景或政治立場。
人權中心就狠批報告內容空洞,完全無正視警方投訴機制唔獨立又冇效用嘅問題。佢哋提到,高等法院之前裁定現行監警制度違憲,唔符合國際人權標準。2019年嗰段時間,監警會面對大量嚴重投訴都查唔到乜,反映制度根本有大漏洞。不過港府報告入面基本上無提過,仲試圖幫警方行為合理化。
報告而家交咗畀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審議,預計最快要到2026年先有回應。人權資訊中心呼籲國際社會,包括各地政府、人權團體同普通市民,都應該積極參與審議過程,透過聯合國平台向中港兩地政府施壓,要求正視酷刑問題,保障市民基本人權。中心早喺舊年11月就已經發表報告,批評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再加上選舉制度改變,令香港整體人權保障機制系統性崩壞,並已經將意見交畀聯合國秘書處同禁止酷刑特別報告員,呼籲即使中國唔交報告,委員會都應該主動展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