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月緬甸發生嘅7.7級強震波及,正在興建中嘅曼谷審計大樓因此倒塌。截至4月19日,事故已造成47人死亡、9人受傷,另有47人仍然失蹤。泰國當局事發後即時展開調查,除咗追查大樓倒塌原因外,亦發現中鐵十局泰國子公司嘅股權結構存在可疑之處。刑事法院已對中鐵十局泰國分公司嘅中國張姓股東及三名泰國股東發出逮捕令,特別調查局更於昨日晚間喺曼谷一間旅館內正式拘捕中國中鐵十局(泰國)有限公司一名中國籍股東,譯音張川凌,指控佢涉嫌利用泰國人作為「人頭」代持股份,違反泰國《1999年外國商業法》,為事件發生後首宗拘捕個案。
根據泰國特別調查局透露,張川凌作為公司董事,表面上持有49%股份,但實際上疑似透過泰國籍人士作為「人頭」代持,以規避泰國對外資公司經營活動嘅法律限制。相關行為涉嫌違反《1999年外國商業法》,該法明文規定,外資企業如涉及特定行業,必須由泰國人持有過半數股份。DSI亦表示,已對另外三名涉案泰國籍人士發出通緝令,顯示案件調查範圍或將進一步擴大。
泰國總理佩通坦(Paetongtarn Shinawatra)早前已下令,全面審查中鐵十局參與嘅所有政府工程項目,特別係針對建材質量及施工標準方面。佢曾公開表示:「我哋要確保每一個工程項目都符合安全標準,無論承建商係邊個國家嘅企業。」呢番說話反映出泰國政府對事件嘅高度關注,亦間接回應咗外界對外資企業工程質量嘅質疑聲音。
除咗官方態度,事件亦喺學界同公眾之間引發激烈討論。曼谷朱拉隆功大學土木工程學教授阿南·蘇萬納拉(Anan Suwannarat)指出,雖然地震強度的確會對建築造成影響,但一棟現代化高樓竟然喺遠距離震感下倒塌,顯示設計或施工方面可能存在嚴重缺陷。另一方面,泰國建築安全協會主席差猜·普拉瑟(Chatchai Prasert)則呼籲政府收緊對外資承建商嘅監管,認為今次事件暴露出部分外國企業喺泰國營運時,可能利用法律漏洞來規避監管。
事件喺泰國社會同樣引起唔少迴響。唔少泰國網民質疑中鐵十局嘅工程質量,仲有人翻查該公司喺其他國家涉入爭議嘅工程項目,形容今次係「豆腐渣工程」嘅再現。不過,亦有人提醒社會大眾,現階段調查仍未有定論,唔應過早將全部責任歸咎於單一企業。至於中國方面,相關消息報道則較為低調,大陸媒體幾乎全面噤聲,連「中鐵十局」個名都鮮有提及,反映事件喺中國屬於敏感議題。
有人認為,今次拘捕行動會為中泰合作項目蒙上陰影。中鐵十局作為中國中鐵旗下嘅大型國企,喺泰國以及其他國家承接咗唔少基建項目,呢單事故會唔會進一步影響中國企業喺海外嘅聲譽,仍有待觀察。與此同時,泰國當局表示,會繼續徹查大樓倒塌嘅技術原因同法律責任,並計劃全面檢討全國高層建築嘅安全標準,務求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