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市民被控侮辱國歌罪,案件下星期將提堂。19歲男子被指於6月喺香港大球場「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期間喺奏國歌時作出不尊重行為,警方喺本週二(12日)正式落案起訴,案件排期下週二(19日)喺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翻查資料,6月6號晚香港主場對伊朗時,奏國歌期間,有人全程背向球場並未站立,涉嫌侮辱國歌。比賽完結後,警方拘捕咗2男1女,年齡介乎18至31歲嘅觀眾,經保釋後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深入調查當晚行為嘅法律責任。
自從國歌法實施以嚟,警方喺香港足球代表隊賽事期間經常投放大量攝像頭同警員,監視球迷喺播放國歌期間嘅行為,特別喺死忠球迷聚集嘅打氣區,通常配備至少30名警員同超過20個攝像頭。案發當晚,警方先喺國歌播放期間進行監視,播放完後暫時離開球場。到上半場中段,大批警察突然重新進入球場,經過確認身份後,即場認人並拘捕三人。
警方指出,呢次正式起訴嘅19歲男子涉嫌喺當日比賽期間故意侮辱國歌,案件定於19號喺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初步聆訊。根據《國歌條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回顧過去,香港市民喺比賽播國歌期間做出不尊重行為嘅案例並唔少見。2021年7月,香港劍擊選手張家朗喺東京奧運奪金期間,有人喺商場直播頒獎儀式並響起國歌時高舉港英旗,成為《國歌條例》實施以嚟首宗被定罪案例。自此,警方喺本地舉行嘅國際賽事中增加便衣警員,密切監察國歌播放時觀眾行為。
另有一宗案例,一名患有自閉症同過度活躍症嘅21歲男子,去年喺紅磡體育館出席世界女排聯賽時,奏國歌期間多次倒豎拇指同發出噓聲,並用雙手掩耳高唱《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最終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判監8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