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因犯有煽動分裂國家罪而被判囚五年嘅「美國隊長2.0」馬俊文,原定星期一(25日)出獄,但因為監獄規則嘅修訂,佢未能獲得減刑,呢個係基本法23條生效後嘅首個案例。
馬俊文被喺2021年,被裁定煽動佢人分裂國家罪成,判刑5年9個月。佢曾經上訴認為刑期過重,但上訴庭指出案件屬「情節嚴重」,最終將佢嘅刑期改判為5年。由於佢喺獄中表現良好,獲得咗三分之一嘅刑期扣減。
不過,由於監獄規則嘅修訂,即基本法23條嘅生效,根據修訂後嘅第69條,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嘅囚犯,除非懲教署署長確信佢哋嘅釋放唔會對國家安全造成不利影響,否則不得減刑。所以,即使原定今日係馬俊文刑滿出獄嘅日子,佢仲有需要繼續喺監獄中服刑。
有關規定適用於所有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嘅罪行,而正在服刑嘅囚犯,無論其刑罰係喺修訂生效之前、當日或之後判處。
懲教署回應傳媒查詢表示,唔會針對個別個案發表評論。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朝喺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被主持人問到,當局急推23條,係咪為處理呢類情況,佢就表示唔認同,認為喺囚人士已經被判有罪,同埋喺服刑中嘅情況下,同社會上活躍分子或者同外國勢力有聯繫嘅人士所構成嘅威脅,唔可以相提並論。佢亦提到,如果法例係接受、有利社會同埋國家,就應該較快通過,唔應該過於著重時間性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