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 李家超今向駐港外國領事、商會解說 鄧炳強:即使講事實也有機會犯法
【23條立法】 李家超今向駐港外國領事、商會解說 鄧炳強:即使講事實也有機會犯法

今日,特首李家超喺今朝喺行會前見記者表示,下午會自己主持解釋會,同外國駐港領事、主要商會代表講解23條立法內容同答問題,律政司司長同保安局局長都會出席。

   

李家超指,23條立法公眾諮詢已經啟動咗一週,政府已經舉辦多場解釋會,向法律專業團體、金融界、新聞界、區議員等解釋。佢表示23條立法可以確保香港嘅商業環境同投資氣氛嘅安全同穩定,繼續令香港成為一個具吸引力同競爭力嘅國際都會。

   

另外,23條立法嘅諮詢文件,政府建議擴大煽動意圖罪行嘅範圍,包括針對立法機關、中央駐港機構等嘅行為。如果意圖係提出意見同完善制度,將會有豁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喺電台節目度表示,如果市民持續對立法會或區議會提出批評,就算講事實都有可能觸犯法律。佢指,最主要係意圖,如果意圖係給予意見,定係以偏概全?又話雖然係講事實,但只針對一個事實,不停重複地講、加鹽加醋,用語氣等故意、目的係要挑動憎恨,咁就唔一樣。

   

喺23條立法嘅新提議中,將禁止意圖危害國安嘅破壞活動,包括對公共基礎設施造成損壞或削弱。鄧炳強被問及像「佔中事件」咁嘅行為是否涉及危害國安嘅破壞行為罪時表示,相關情況只係阻礙運作而唔係非削弱運作。佢舉例指,如有一個發電廠,沒有破壞其門鎖而只是把鎖打開,讓暴徒容易入內破壞,就算是削弱。

   

另外,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喺草擬法律嘅時候通常唔會確定具體嘅罰則,而係由法院根據案情判斷。佢仲提到,對於外部干預行為嘅定義,必須考慮到是否存在金錢上嘅支持,或遵從外部勢力嘅指示。

發佈時間: 2024年02月06日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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