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開審】 辯方:煽動罪屬逾期檢控 法庭無權審理 西方國家促放人 外交部斥雙標
【黎智英案開審】 辯方:煽動罪屬逾期檢控 法庭無權審理 西方國家促放人 外交部斥雙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同《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案件喺今日開審,預計會持續80日。案件原本應該喺高等法院審理,但改喺西九龍法院進行,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同李運騰負責審理,不設陪審團。

   

法官杜麗冰喺庭上提到,話有報導話法庭拒絕讓海外證人透過視像作供,但喺交付程序後嘅42日內,法庭未曾接獲相關嘅申請。黎智英嘅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亦確認指,辯方從未遞交過呢類申請。

   

案件嘅一個重點爭議係「檢控時限」。辯方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規定,只能喺犯罪發生後嘅6個月內提起檢控。佢哋主張,針對黎智英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嘅控罪時限自2019年4月1日起算,到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嘅日子,因此檢控期限喺同年12月24日結束,而黎智英喺12月28日被控,已超過咗4日。辯方認為,如果超出檢控期限,法庭應該無司法管轄權處理呢宗案件。

   

法官李運騰問及串謀罪嘅檢控方式,係咪意味著首控罪失效時,其他控罪仍然有效。辯方同意,又認為每次干犯串謀罪都應該視為新嘅控罪。辯方會喺聽日就呢個爭議提交補充資料,審訊亦會繼續。

   

黎智英同佢嘅公司及六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另外被控兩項國安法罪行。部分涉案人士已認罪,並將會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頂證黎智英。黎智英自被控以嚟,經歷保釋之後被撤銷擔保,至今已還柙超過3年。

   

案件受到廣泛關注,今日唔少市民冒寒到場旁聽,有市民表示希望給予黎智英支持,認為《蘋果日報》係敢言嘅象徵。警方喺法院周邊部署大量警力,包括反恐特勤隊、國產劍齒虎裝甲車等,以確保秩序。

   

隨住案件開審,美國同英國等西方國家提出譴責,敦促香港政府釋放黎智英。中方表示堅決反對,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批評西方國家干預呢宗案件,指佢哋嘅行為違反國際法原則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係政治操弄同雙重標準嘅表現。汪文斌強調,香港係法治社會,黎智英係反中亂港事件嘅主要策劃者同參與者,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嘅犯罪行為。

   

外交部駐港公署亦表示,美西方政客嘅行為暴露咗佢哋包庇反中亂港分子嘅真實面目。發言人指,美西方為違法犯罪分子巧言開脫,除咗畀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罪名再增加一些證據,毫無其他用處。

發佈時間: 2023年12月18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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