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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今天報導,針對有多部電影「因為國家安全考慮」而不獲准在港上映,該報曾向有關部門查詢相關電影名單和導演名稱等資料,但電影報刊辦先後兩次拒絕提供相關資料。明報為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提出覆核,但對方最終予以駁回。
在駁回的理由中,通訊辦表示,電影檢查員考慮電影是否不利國安的職能,是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訊息,不予公開。明報10月曾報導,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至今有50部影片「因為國家安全考慮」而需要修改內容,另有13部不獲准上映。